项 目 名 称 |
渝湘高速公路黔江西互通收费站改造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1980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黔江区安畅交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联 系 电 话 |
023-7923123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023-63073946(转)8001 |
||||
渝湘高速公路黔江西互通收费站改造工程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赣州诚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丰都县交通建设工程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江西天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赣州诚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万元) |
1180.5695 |
|||
工 商 注 册 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7391859046 |
组织机构代码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黔江区发改委 |
联 系 电 话 |
023-79230718 |
|||
重庆市黔江区监察局 |
023-79223647 |
|||||
黔江区交委 |
023-79222686 |
|||||
招标人: 重庆市黔江区安畅交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3 月 2 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016年 3 月 2 日(单位公章)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