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省道S206荔波县玉屏至朝阳段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
招 标 人:荔波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6日14:00时
开标地点:贵州省委组织部会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荔波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报价分58.80总分94.77
项目经理:李红昭
报 价:37693677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义乌市宏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报价分60.00总分88.73
项目经理:黄国林
报 价:376902533.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西省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报价分57.60总分86.70
项目经理:徐海峰
报 价:376991526.00元
公 示 期: 2016年01月27日至2016年01月29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 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