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投 标 人 |
评标价(元)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1 |
太原市鑫鼎工贸有限公司 |
19921500 |
钢材 |
HX-A01包件 |
2 |
北京中铁工业有限公司 |
6499406.75 |
钢材 |
HX-A02包件 |
3 |
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26690000 |
水泥 |
HX-B01包件 |
4 |
左权县天都明月商贸有限公司 |
3200000 |
粉煤灰 |
HX-B02包件 |
公示期为3天,自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1月24日。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监管单位投诉。举报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时生效。
招标组织机构:中铁十八局商集团有限公司和邢铁路指挥部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和邢铁路
联系人:李有漠
电 话:18278987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