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位于东海县跃进路南侧,规划卫星路东侧、规划农高一路北侧。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40058平方米,新建一座专用于处理食品加工制造业废水工业污水处理厂,本期建设规模2.0万m3/d(土建规模2.0万m3/d,设备规模1.0万m3/d);远期总建设规模为3.0万m3/d。污水处理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及事故池+水解酸化+Bardenpho工艺+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消毒"工艺处理。
配套管网建设:设计污水收集管网 DN800重力污水管223m,DN600重力污水管429m;尾水排放管DN600压力污水管5477m.(详见初步设计内容)。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1)EPC工程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12082.45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 190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 8893.51 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最高限价2378.31万元;暂列金额620.63万元。
(2)委托运营费(技术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固定成本单价限价0.62元/m3,可变成本单价限价1.55元/m3。
注:投标人投标总价、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此金额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工期要求:(1)工程建设总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审查合格。
(2)委托运营期 3 年:自污水处理厂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之日的次日或经双方书面确认视为
同意开始正式运营日起,至委托运营期 3 年结束日止。
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设计:施工图设计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采购: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必须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前必须经业主书面确认。
施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并保证工程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运营要求:委托运营要求:新建的2.0万m/d(本期设备1.0万m/d)工业污水处理厂运营,出水水质达到《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817-2025)中表1直接排放标准(其中色度和SS指标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二级标准执行),(最终以环评报告书及批复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整个污水厂、配套附属等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等的巡查养护、绿化养护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委托运营期限为3 年。
第一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投标报价(元)100833772.00元
第二名: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江苏苏美达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北京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投标报价(元)104718594.00元

冀公网安备130105020024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