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光伏区总建设规模为交流侧1000MW,直流侧1130MW;光伏组件拟选620Wp及以上单晶双面组件,逆变器拟采用300kW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565MW光伏区(包含道路、集电线路等)PC总承包工程;二标段为565MW光伏区(包含道路、集电线路等)PC总承包工程。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2.1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平阳镇、台峪乡、大台乡等乡镇。
2.2计划工期:一标段拟定2026年9月1日开工,2027年9月30日全容量并网,总工期395日历天;二标段拟定2026年11月1日开工,2027年11月30日全容量并网,总工期39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书面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设计文件、招标人指令为准):
投标人负责修建保障工程实施所必要的施工营地、混凝土拌和站(按需设置、含冬季保温)、设备及材料堆放场地、材料加工场地、试验室、施工电源和施工水源等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投标人负责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取料场、弃料场、施工便道及其他临时用地的附着物清理、场地平整压实、原始地貌恢复、绿化、排污处理;施工临时用地手续由投标人负责办理,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必须保证用地的合法性,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临时占地和临建设施施工时发生的土石料滑坡的用地费用、青苗补偿、附着物补偿、措施补偿费用、施工费、协调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之中不予单独计量。
一标段招标范围
(1)设备及材料采购: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等相关设备材料由投标人负责采购。其中光伏组件、支架、箱式变压器、逆变器须采用华能集团公司框架协议采购结果,按照暂估价进行计列,由招标人开展采购工作(按照华能集团框架协议采购相关要求确定设备供应商),确定中标厂商并签订技术协议,出具匹配单及价格确认单后,由招标人、投标人和设备供应方签订三方合同执行。结算时按实际合同价格结算,投标人负责设备的催交工作。投标人负责设备和材料运输、接车、卸车、仓储保管、二次搬运,其中框采设备中组件、支架、箱变运输由招标人负责。
(2)光伏区施工:投标人负责光伏场区土建、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进场道路、场内道路、桩基础、挡土墙、护坡、排水沟、植被恢复(满足水保验收、土地复垦要求)、防火隔离带、电缆桥架施工、支架组件安装、各类电缆敷设安装(包含但不限于直流线缆、高低压电缆、箱变间连接电缆、箱变上塔电缆)及电缆头的制作安装等。光伏区全部设备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处理,配合整站联合调试及电网验收。
(3)集电线路施工:集电线路道路、架空线路基础、挡土墙、护坡、排水沟施工、杆塔组立、塔材、导线、光缆、金具、绝缘护套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试验检验等;直埋电缆段电缆的施工安装,包括但不限于电缆沟开挖、电缆敷设、电缆井等;集电线路贯通所需的钻越、跨越等各项工程。
(4)与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施工标段的施工分界为:光伏区至升压站35kV开关柜的进站电缆(含光缆)的敷设、终端头制作、试验及接入工作由本标段施工投标人负责实施,电缆沟施工及电缆进线孔洞的永久性防火封堵由升压站标段负责。
(5)工程区域施工过程与环保、水保、绿化恢复同步进行,切实满足环保、水保报告及验收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绿化施工、水保恢复、土地复垦等为取得相关批复而需开展的相关工作,直至取得相关验收批复。
(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建筑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90%;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95%;单位工程合格。符合《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及推荐办法》文件要求,具备申报中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条件。
(7)本标段所涉及的一切应该办理的保险(建安一切险除外),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员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8)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制作、安装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各种永久、临时标识牌、安全防护设施(需满足《华能电力基本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华能集团新能源场站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配置导则》的要求)。
(9)投标人应严格保证工艺过程的正确性及安装质量,所有工程相关的资料的收集(不限于设备、材料合格证、材质证书、试验报告)、编撰、打印、装订、移交归档等工作,安排专业资料员与施工同步进行资料编撰、收集整理工作,配合监理做好质监资料准备工作,按照招标人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投标人负责本标段全部档案整理及移交、竣工档案验收工作,经集团验收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合格后,将所有设备与资料一并移交给招标人,其相关费用包含在施工合同总价中,不单独报价。
(10)投标人应在智慧基建系统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下,配合完成新能源智慧基建系统硬件部分的安装与实施,包括相关摄像头、设备和支架基础、传感器、智能设备的收货、二次运输、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
(11)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完成本标段项目所要求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括但不限于此。本次招标为PC招标,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合同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项目建设及后期运行过程中可靠、稳定、安全的运行中应该有的,并且满足合同及合同附件对整个项目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将所缺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补上。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意外因素或影响其施工进度的不可预测事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意外及协调因素并综合报价。
二标段招标范围
(1)设备及材料采购: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等相关设备材料由投标人负责采购。其中光伏组件、支架、箱式变压器、逆变器须采用华能集团公司框架协议采购结果,按照暂估价进行计列,由招标人开展采购工作(按照华能集团框架协议采购相关要求确定设备供应商),确定中标厂商并签订技术协议,出具匹配单及价格确认单后,由招标人、投标人和设备供应方签订三方合同执行。结算时按实际合同价格结算,投标人负责设备的催交工作。投标人负责设备和材料运输、接车、卸车、仓储保管、二次搬运,其中框采设备中组件、支架、箱变运输由招标人负责。
(2)光伏区施工:投标人负责光伏场区土建、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进场道路、场内道路、桩基础、挡土墙、护坡、排水沟、植被恢复(满足水保验收、土地复垦要求)、防火隔离带、电缆桥架施工、支架组件安装、各类电缆敷设安装(包含但不限于直流线缆、高低压电缆、箱变间连接电缆、箱变上塔电缆)及电缆头的制作安装等。光伏区全部设备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处理,配合整站联合调试及电网验收。
(3)集电线路施工:集电线路道路、架空线路基础、挡土墙、护坡、排水沟施工、杆塔组立、塔材、导线、光缆、金具、绝缘护套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试验检验等;直埋电缆段电缆的施工安装,包括但不限于电缆沟开挖、电缆敷设、电缆井等;集电线路贯通所需的钻越、跨越等各项工程。
(4)与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施工标段的施工分界为:光伏区至升压站35kV开关柜的进站电缆(含光缆)的敷设、终端头制作、试验及接入工作由本标段施工投标人负责实施,电缆沟施工及电缆进线孔洞的永久性防火封堵由升压站标段负责。
(5)工程区域施工过程与环保、水保、绿化恢复同步进行,切实满足环保、水保报告及验收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绿化施工、水保恢复、土地复垦等为取得相关批复而需开展的相关工作,直至取得相关验收批复。
(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建筑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90%;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95%;单位工程合格。符合《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及推荐办法》文件要求,具备申报中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条件。
(7)本标段所涉及的一切应该办理的保险(建安一切险除外),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员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8)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制作、安装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各种永久、临时标识牌、安全防护设施(需满足《华能电力基本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华能集团新能源场站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配置导则》的要求)。
(9)投标人应严格保证工艺过程的正确性及安装质量,所有工程相关的资料的收集(不限于设备、材料合格证、材质证书、试验报告)、编撰、打印、装订、移交归档等工作,安排专业资料员与施工同步进行资料编撰、收集整理工作,配合监理做好质监资料准备工作,按照招标人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投标人负责本标段全部档案整理及移交、竣工档案验收工作,经集团验收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合格后,将所有设备与资料一并移交给招标人,其相关费用包含在施工合同总价中,不单独报价。
(10)投标人应在智慧基建系统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下,配合完成新能源智慧基建系统硬件部分的安装与实施,包括相关摄像头、设备和支架基础、传感器、智能设备的收货、二次运输、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
(11)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完成本标段项目所要求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括但不限于此。本次招标为PC招标,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合同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项目建设及后期运行过程中可靠、稳定、安全的运行中应该有的,并且满足合同及合同附件对整个项目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将所缺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补上。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意外因素或影响其施工进度的不可预测事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意外及协调因素并综合报价。
(12)本标段合同签字盖章、提交履约保函,并经招标人发布可用土地满足施工要求的通知后合同生效。
标段一
第一名: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1254633893
第二名:中能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1152222182.46
第三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1188995600
标段二
第一名: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1230442294
第二名:中能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1142222162.95
第三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1090450000

冀公网安备130105020024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