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徐圩新区石化三路以东、港前大道以西区域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1栋钢结构生产车间(最大跨度54米),配套建设门卫室、内部道路、绿化及围墙等附属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4114平方米,约合96.17亩;总建筑面积29232.13平方米。
最高投标限价:105074849.39元。本项目投标总价招标人设有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105074849.39-暂列金额)*95%+暂列金额=99922432.72元)。
其中:(1)工程设计费(含税,税率为6%)最高投标限价:607954.77元,工程设计费期望值:577557.03元。
(2)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税率为9%)最高投标限价:101325794.98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人期望值:96259505.23元。
(3)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含税,税率为9%)最高投标限价:1114583.74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招标人期望值:1058854.55元。
(4)暂列金额:2026515.90元。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招标人期望值,工程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不得超过各单项的期望值,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不得调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300 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施工工期:270日历天,开始时间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1)设计质量:设计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需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拟中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87528257.48

冀公网安备130105020024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