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t/80m一体化架桥机设备购置 谈判采购公告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二环改扩建工程TJ1标项目260t/80m一体化架桥机设备购置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二环改扩建工程TJ1标项目260t/80m一体化架桥机设备购置采购项目。
1.2 采购方案编号:
1.3 采购人: 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
1.4 采购组织机构: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自筹资金100%。
1.6 采购项目概况: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二环改扩建工程TJ1标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萝岗、水西、长平等街道,里程范围ZK2987+150火村互通~ZK2992+310水西分离立交,路线长5.235km,其中桥梁占比95.1%,路基占比4.9%。包含分离新建1座特大桥(萝岗高架桥),3座大桥(水西分离立交、萝岗互通L1、L2匝道桥),2处互通式立体交叉(萝岗、香雪互通),扩建采用“分离新建为主、局部两侧拼宽、局部改线新建”的方式进行扩建。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路基拼宽、分离新建高架桥、旧桥病害处理、老高速中分带改造、以及互通工程改扩建等内容。本次采购的一体化架桥机设备主要用于预制梁、钢箱梁和预制墩柱等构件的架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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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计划 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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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体化架桥机 |
260t/80m |
台 |
1 |
2026年7月 |
吊具以下240t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二环改扩建工程TJ1标项目260t/80m一体化架桥机设备设计(含第三方验算)、制造、甲方监造、运输及保险、安装调试(包安装,但起重设备由采购人提供)、取证、随机工具及备件、技术服务(含驻场服务)等 。
2.2 交货期: 2026年7月;安装、取证完成,具备使用条件时间:2026年10月 。
2.3 交货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168号 。
2.4 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260t/80m,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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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颁发机构 |
资质名称 |
许可项目 (资质类别) |
许可子项目 |
级别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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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桥式、门式起重机 |
A级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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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
(3)业绩要求: 具备节段拼装架桥机设计、制造能力和业绩的企业 。
(4)信誉要求: 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
(5)体系认证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其他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 年 2 月 3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6 年 2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在所投包件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中交招采网”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R免费下载
£出售,每套售价 / 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 / 年 / 月 / 日 / 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 北二环改扩建工程TJ1标项目260t/80m一体化架桥机设备购置 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 / 年 / 月 / 日 / 时前发至邮箱 / ,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 (供应商名称) 北二环改扩建工程TJ1标项目260t/80m一体化架桥机设备购置 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如有)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二环改扩建TJ1标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 01-99-012151-01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谈判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谈判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谈判采购。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3 月 4 日 10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9.1 付款条件:
9.1.1首次支付:合同价款的 30 %,即合同货币: 人民币 元整(人民币: 元),在买方收到卖方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于本合同签署后第三个月内,由买方向卖方支付:
A明确付款金额、合同号的付款通知;
B金额为合同价 30 %的收据1份;
C乙方开具合同价 30 %的预付款保函
D设备采购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9.1.2中间支付:合同价款的 60 %,即合同货币:人民币 元整(人民币: 元),在设备验收通过后12个月内由买方向卖方分2期支付,中间支付前,卖方应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关节点工作,否则买方有权拒绝付款。
9.1.3中间支付时,卖方应提交下列单据:
A明确付款金额、合同号的付款通知;
B金额为付款金额的收据1份。
9.1.3.1合同款价的30%,合同货币:人民币 元整(人民币: 元),在合同签订第6个月内,且架桥机在现场组装、取证和验收完成,达到梁板架设的所有条件后,由买方向卖方支付。
9.1.3.2合同款价的30%,合同货币:人民币 元整(人民币: 元),在合同签订第12个月内由买方向卖方支付。
.1.4余款支付:合同价款的 10 %,即合同货币: 人民币 元整(人民币: 元),在买方收到卖方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于30天内,由买方扣除相关款项后(如有)向卖方支付:
A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24个月)届满证明;
B金额为付款金额的收据1份。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R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合同金额5% ;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10.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 027-83920622
举报邮箱: sneb_jiwei@ccccltd.cn
12. 其他
涉税合规告知函(投标前告知版)
致:各投标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投标阶段涉税合规管理,现就参与我司项目投标的税务管理事项告知如下:
一、投标阶段合规要求
贵司参与我司项目投标时,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承诺遵守以下条款:
1.发票开具要求
若最终中标,贵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须满足以下条件:
(1)内容一致性:发票记载的货物/服务内容、金额、交付时间须与中标合同条款完全一致;
(2)备注栏规范:建筑服务类发票备注栏须注明“项目名称(以中标合同为准)+项目地址(精确到区县)”,如“XX项目(XX市XX区XX路XX号)”。
2.违约责任
若发票不符合上述要求,我司有权拒收并暂停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3.纳税信用证明
(1)投标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①近12个月《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记录》(A/B级);
②投标前12个月内《无欠税证明》(通过电子税务局下载,需加盖税务机关电子签章);
③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2)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虚假证明,视为无效投标,我司有权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信息更新责任
(1)投标期间发生以下变更的,须在变更后24小时内书面告知我司:
①工商登记(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结构);
②税务登记(包括纳税人识别号、经营地址);
③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银行账户信息。
(2)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视为虚假投标,我司有权终止投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中标后合同衔接
1.承诺函签署要求
(1)中标后签订主合同时,须同步签署《涉税合规承诺函》(附件2),承诺函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承诺函须明确:
①因贵司违约导致我司进项税转出、补缴税款或滞纳金的,我司有权直接从合同尾款中扣除损失(计算公式:损失金额=补缴税款×130%+滞纳金+信誉损害赔偿金,其中信誉损害赔偿金按合同金额的5%计算);
②若尾款不足抵扣,我司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仍不足的,贵司可将依通过法律诉讼主张权利,我司除赔偿贵司损失外,还应当承担贵司通过诉讼主张权利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保函费用)、律师费、差旅费等。
2.条款效力衔接
本告知函内容将自动纳入最终签订的合同,并将承诺函作为签订合同的必要附件,若主合同条款与本函及承诺函存在冲突,以更严格者为准。
四、法律效力声明
1.告知义务履行
(1)本函已通过公司招标平台等渠道公示,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即视为已尽到告知义务并接受条款。
(2)投标行为构成对本函条款的默认同意。
2.独立效力
本函不因主合同未签署而失效,其法律效力独立于具体交易。
3.争议解决
因本函或履约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我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 联系方式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1号
联 系 人:罗军、吴赞、董超
电 话:13469305796、13876811567、13006126866
2026年2月3日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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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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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物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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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税率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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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架桥机 >50m 200-300t |
|
0% |
台(套) |

冀公网安备130105020024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