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桥北路(纬六路-纬一路)栏杆 询比采购公告
康桥北路(纬六路-纬一路)(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镇海区康桥北路(纬六路-纬一路)项目 。
1.2 采购方案编号: ZJSL-KQBL-LG-GKXJ-20251107 。
1.3 采购人: 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 无 。
1.5 采购项目资金: 已落实 。
1.6 采购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南起纬六路,北至纬一路。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为 50 公里/小时全长约 1.63km,道路标准宽度 36 米。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栏杆采购 。
2.2 交货期: 2025年12月 。
2.3 交货地点: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康桥北路(纬六路-纬一路)施工现场。
2.4 物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标准、设计图纸标准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2)财务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合同业绩原件或扫描件 。
(4)信誉要求: 。
(5)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参与采购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6年 1 月 1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1 月 3 日 16 时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9. 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方式:采购人支付进度款的周期为按月 支付 。采购人每个周期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按中期计量的 85 %给予支付。如中标人供货进度、质量未按计划实施且当月实际进度低于原进度计划的 85 %时,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直至在后续达到计划要求。当甲方累计付款比例达到合同总价的 85 %时,停止支付。
每个支付周期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的进度款中应扣除以下应扣款项:按本合同扣除采购人代扣代缴的政府规费;按本合同扣除应由中标人分摊的费用;扣除中标人领用(或租用)采购人物资设备款(或台班费)(如有);其他应扣款项:如扣罚款、违约金等。
9.2 付款条件:①中期计量单及付款申请,需要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及乙方盖章原件。②材料检测合格报告单。③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承包人(甲方)支付进度款或临时支付进度款,不表明承包人(甲方)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乙方的供货量。
9.3 结算尾款支付
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日期为准)后双方办理最终结算,需要乙方(中标人)提供:①乙方(中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公章的结算申请单原件(申请单上需要甲方项目经理部盖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字)。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上述资料必须原件全部齐全后,项目经理部凭业主或监理工程量签认单提交甲方职能部门审核(该部分资料不需要乙方提供),乙方(中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有任意一项缺失,即便有项目经理部盖章或签字,甲方(采购人)有权不予结算和支付。甲方(采购人)审计部门最终结算审定完成并收到乙方发票后2年内,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 100 %。
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供应链云票支付,云票提前兑现的贴息费用由中标人担。上述付款方式支付都必须先经乙方(中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核实合法有效后向乙方(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合同金额的3%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采用银行转账时,成交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全额退还,存在违约情况的,则扣除违约金后予以退还。
10.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中交水利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 0574-86296613
举报邮箱: sdcsljw@cccc-sdc.com
12.其他
无 。
13.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方: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221号
邮编:315300 联系人:程春光
电话:0574-86296635
邮箱:swbgck@163.com
招标文件澄清联系人:何正涛
电话:19555737090
2025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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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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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康桥北路(纬六路-纬一路)工程栏杆采购2025.11.10审核版本.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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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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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税率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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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锈钢楼梯栏杆 |
金属栏杆,桥梁栏杆制作安装,含混凝土立柱、模板、钢筋,芝麻灰花岗岩贴面(浮雕),铁艺栏杆、桥铭牌,预埋件等,具体详见图纸 |
13% |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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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属通廊栏杆(不含不锈钢通廊栏杆) |
金属栏杆,桥下通道:Q235B钢栏杆,具体详见图纸 |
13% |
米 |
|
3 |
金属通廊栏杆(不含不锈钢通廊栏杆) |
防撞护栏,Q235B钢材,防撞等级SB |
13% |
米 |

冀公网安备130105020024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