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规模: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包含但不限于①农用地整治项目(拟建立1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18个占补平衡补充耕地子项目,农用地整治规模约6240亩,形成新增耕地约444亩);②建设用地整治项目(对项目区宅基地进行复垦,形成新增耕地约810亩);③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进行廊道生态整治和廊道生态绿化);④公共空间治理项目(道路改造、人居环境整治)。
具体建设内容以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的《宿迁市泗阳县裴圩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本项目《实施方案》)及泗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通过的《泗阳县裴圩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农用地整理项目、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公共空间治理项目施工图纸》为基础,最终以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协商一致的建设内容为准。
资金组成。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投资212884500元,详见项目报价中投资具体组成明细。
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投资人+施工总承包+运营”运作方式。经泗阳县人民政府授权委托泗阳县裴圩镇人民政府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中标投资人负责对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进行资金筹措、建设管理、运营、维护,中标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施工建设。项目形成的资产按约定时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接收人无偿移交,并保证所有的项目设施及资产达到移交标准。发包人协助中标人对占补平衡、建设用地整治项目进行实施。
项目运营。中标人或其成立的项目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可对项目区的耕地种植经营,向泗阳县裴圩镇人民政府指定机构缴纳流转费用,并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在运营期内负责流转耕地范围内农田种植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人指定机构土地租金,土地种植收益归中标单位所有。本项目合作期限16年,其中建设工期1年,运营期15年。
回报机制。自投资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5年内,泗阳县裴圩镇政府分年度支付回报资金,第1年付至签约合同价的20%、第2年付至签约合同价的40%、第3年付至签约合同价的60%、第4年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0%、第5年且审计结束付清余款。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合格。
建设地点:裴圩镇境内。
第一名:江苏省沿海土地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估算价(元) 250900000.000000
第二名: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中标估算价(元) 241850000.000000
第三名:江苏锦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估算价(元) 250450000.000000

冀公网安备130105020024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