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建宁东新城项目钢护筒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A00000460203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内容的使用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宁东新城18-C地块路网配套项目经理部
1.2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3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 钢护筒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采购在中交集团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进行电子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18-C地块周边,南起风尚路,北至规划创新路(314省道),全长约 1.7 公里(不含荔枝坑隧道300米),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路功能,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 60公里/小时。其中:(1)道路工程总面积约39704㎡,车行道面积33307㎡,非机动车道面积4762㎡,人行道面积1635㎡,侧平石安装约11614m;(2)排水工程总长约4555m;(3)桥梁工程全长255m,全桥共三联;(4)箱涵全长36m,孔内径为3.4*5.5m双孔钢筋砼箱涵;(5)其他工程:并完成新建交安设施、绿化、泵站、堤坝改造等,其中绿化面积约8297㎡,新建钢筋混土泵站一座,开工日期:2025年10月20日,预计完工日期:2027年9月20日。
项目位置: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茶园乡塘湾(如需现场查看请联系项目物装部:程卫星,电话:18828803692)
2.2.1 本次 钢护筒 采购招标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期等详见招标文件。
2.2.2 本次招标的 钢护筒,其质量必须符合《桩用焊接钢管》(SY/T5040-2012)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满足行业相关专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同时还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该工程项目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中交集团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注册,并获批准,取得合格供方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6)其他条件:文明施工和形象满足招标物资使用项目的业主方要求。
3.2 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相关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材行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或者能够证明投标人财务能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本次招标物资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程要求。同时还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如投标人提供样本的,应以上述标准、样本及文字资料中质量标准要求最严格的为准。
(5)供货业绩要求:近几年内在我国类似工程项目使用钢护筒的供货业绩至少2份,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销售合同文件)。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商或贸易商参加投标。但贸易商与其代理的生产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贸易商所代理的生产商应满足生产商的资格要求。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 报名确认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12月2日至 2025年12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完成供应商注册,审核通过后即可进入公告点击“参与”,参与此次招标,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交集团招采网( https://zjzcw.iccec.cn)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的整标售价为300元人民币,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8日9时00分前汇款至招标指定账户,购买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财务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购买标书后将银行转账的电子回单发送到电子邮箱:1754926561@qq.com,对于未及时发送电子回单或电话联系,导致交纳标书款不能下载招标文件的,标书费不予退还。
开户名称: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支行
账 号:3100 1505 4000 5002 3202
5.3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中交路建宁东新城项目钢护筒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4成功递交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于2025年12月8日9时00分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中交集团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3日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招采网填报电子报价表,并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投标文件彩色扫描件,递交时间为上传成功时间。当电子报价表与投标文件扫描件内容冲突时,以电子报价表数据为准。
6.2投标人逾期未上传或未全部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至少提前2小时上传投标文件,以免网络拥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及时上传。
6.3本次招标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交集团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下同)。
8. 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8.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8.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程卫星 联系电话:18828803692
网上咨询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21-68795588-1606
招标监督机构: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审计部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日
联系信息: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程卫星 联系电话:18828803692
网上咨询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21-68795588-1606
招标监督机构: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审计部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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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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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交路建宁东新城项目钢护筒采购招标公告.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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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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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税率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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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护筒 |
内径1.2m,壁厚16mm |
13% |
吨 |
|
2 |
钢护筒 |
内径1.5m,壁厚16mm |
13% |
吨 |

冀公网安备130105020024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