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铁23-8项目格构柱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编号:ZTEJ11-竞-202528
1.项目概况与谈判采购内容
1.1采购条件: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物资的款项实行集中支付。本次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物资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2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1.3谈判采购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计划交货期、技术规格要求等见附件二、四、五。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 本次申请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并申请成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城通公司的合格供应商。;
(2) 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谈判文件的发放及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3.1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
3.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11月29日10时00分起至 2025年12月2日18时00分止。潜在申请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投标物资对应包件的响应工作,并将报价申请表(附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等发至采购联系人电子邮箱(642935153@qq.com)。电子采购文件无标书费,申请人报名成功后自行在网上下载。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
3.3此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线上报价方式。本次物资采购一包一投。
3.4报价保证金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钞票、现金支票、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保函等形式。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报价保证金的,须汇入对应包件的银行账户,且须从其公司账户转出,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报价人相应的报价文件;如报价人同时参与报价多个包件,需一包一汇,不允许合并汇款。以担保形式提供的凭证,凭证上需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报价保证金缴纳凭证(打款时备注:采购编号+包件号+报价保证金)请于距开标3日前发送至采购人邮箱(642935153@qq.com)。
3.5报价人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18时00分,报价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18时00分,采购人澄清补疑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18时00分。
3.6本次采购实行线上开标,首次报价开启时间:2025年12月8日10时00分。供应商在此之前须将资格审查文件、《谈判代表授权委托书》以及首次谈判报价函(以上均为PDF签章版)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并完成中铁鲁班网上报价,报价为含税价,报价总金额须与首次谈判报价函总金额一致,如不一致,按废标处置;报价人设置线上报价自动解锁,线上唱标完成后请报价人线上签字确认。
3.7未按时上传报价资料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4.资格审查
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对供应商递交但未进行资格审查及审查未通过的资格审查文件,采购人均不予退还。
5.通知谈判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告知其参加谈判。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告知审查结果并拒绝其参加后续谈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以布告媒介发布通知。
7. 联系方式
7.1采 购 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马家花园路10号
联 系 人:赵 工 、王 工(项目部)
电 话:186-8356-7637、138-1837-4360(项目部)
邮 箱:642935153@qq.com
7.2上海23-8项目财务账户信息:
账 户 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8标项目经理部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
账 号:9799 0078 8011 0000 3596
联 系 人:王 工
电 话:138-1837-4360
2025年 11 月 29 日
附件一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全称 |
项目概况(详细) |
项目通讯地址 |
|
1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8标项目经理部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一期工程士建8标,承建其中两座车站(墨江路站、吴泾北站)、俞塘河桥拆复建及两段区间隧道(墨江路站~吴泾北站区间隧道、吴泾北站~放鹤路站区间隧道)。其中,墨江路站~吴泾北站区间设1座联络通道及泵房;吴泾北站~放鹤路站区间设2座联络通道及泵房。 |
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龙吴路4663号 王欢13818374360 |
附件二 物资品种、数量、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报价保证金、报价人资格要求
物资品种、数量、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报价保证金、报价人资格要求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项目名称 |
包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
|
1 |
钢格构柱 |
460*460*20 |
t |
185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8标项目经理部 |
- |
2000.00 |
1324424.78 |
|
2 |
屏蔽门M1预埋件 |
500*170*220 |
个 |
74 |
||||
|
3 |
屏蔽门M2预埋件 |
800*170*220 |
个 |
122 |
||||
|
4 |
上排热风道预埋件 |
1000*500 |
个 |
86 |
||||
|
5 |
板式橡胶支座 |
GBZJ150*200*42 |
个 |
40 |
||||
|
6 |
板式橡胶支座 |
GBZJ400*400*71 |
个 |
20 |
||||
|
7 |
板式橡胶支座 |
GBZJ200*200*49 |
个 |
120 |
||||
|
8 |
抗震垫块 |
200*150*21 |
个 |
54 |
||||
|
9 |
桥梁伸缩缝 |
GQF-F-40 |
m |
14 |
||||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公司投标:(需提供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在纳税信用登记信息系统(https://12366.chinatax.gov.cn/)被列入纳税信用等级为 C、D 级的企业。 (4)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被列入严重失信和经营异常被执行人。 (5)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及处罚期内,无需投标人提供资料。 (6)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及处罚期内,无需投标人提供资料。 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该限价,否则将被列为重大偏差,投标被否决。 |
||||||||
附件三 报价申请表
报 价 申 请 表
谈判编号:ZTEJ11-竞-202528
|
报价项目名称 |
|
||
|
报价人名称 |
|
||
|
报价人联系地址 |
|
||
|
法定代表人 |
|
法人委托人 |
|
|
报价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必填) |
|
|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 电子版
2.申请报价:
3.其它说明:
报价人(公章)
年 月 日
|
|||
需求明细表
采购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编号:ZTEJ11-竞-202528
|
工程项目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定货要求 |
交货条件 |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
详细地址 |
交货期 |
备注 |
|
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8标 |
钢格构柱 |
460*460*20 |
185 |
t |
运输、包装、卸货等要求 |
车板交货或落地交货 |
国标/行业规范 |
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龙吴路4675号 |
2025.11-2026.8 |
|
|
屏蔽门M1预埋件 |
500*170*220 |
74 |
个 |
|
||||||
|
屏蔽门M2预埋件 |
800*170*220 |
122 |
个 |
|
||||||
|
上排热风道预埋件 |
1000*500 |
86 |
个 |
|
||||||
|
板式橡胶支座 |
GBZJ150*200*42 |
40 |
个 |
|
||||||
|
板式橡胶支座 |
GBZJ400*400*71 |
20 |
个 |
|
||||||
|
板式橡胶支座 |
GBZJ200*200*49 |
120 |
个 |
|
||||||
|
抗震垫块 |
200*150*21 |
54 |
个 |
|
||||||
|
桥梁伸缩缝 |
GQF-F-40 |
14 |
m |
|
||||||
|
|
小计 |
|
|
|
|
|
|
|
|
|
注:
1、表中为采购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实际收方数量为准,买方可根据现场情况对实际发生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经买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作为支付依据,货款支付采用先货后款,结算完毕且买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当月货物价款的85%,余款在最后一批供货结束后并由双方对账结束后三个月内支付至总货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在工程完工后六个月内付清。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方式支付本合同款项。甲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本合同款项,甲方不承担贴现费用;甲方使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支付本合同款项,实际贴息费用不包含在采购单价中,由乙方以“价外费”的形式对实际接收应收账款电子凭证贴现费用开具发票,由甲方承担。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结算单价应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最新税率计算的方法调整,双方应及时签订税率变更补充协议。
附件六 结算方式及报价方式
1、结算方式
1.)采取固定单价结算。
2.)供应期: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结算单价是指每个供应周期内运至招标人指定工地交货的价格。
3.)结算单价为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工地落地价格,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费、加工费、水电费、运输费、机械折旧修理费、司机工资、管理费、卸车费、利润和税金等,以及在此期间发生的所有保险及劳动保护费。
2、报价方式
本次报价采用固定价。

冀公网安备130105020024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