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址: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境内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葫芦岛47.6MW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属于一口价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满足项目合法合规建设及并网的全部内容: (1)投标人负责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设计深度要求完成葫芦岛市连山区聚源新能源47.6MW分散式风电项目地勘、测绘、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及项目所有的竣工图编制等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全面技术服务,包含技术交底、现场技术问题处理、各类试运行及验收、检查配合等现场服务。满足委托方工程及设备招标(包括编制相应技术规范文件等)、设计审图、施工准备与施工、调试、单项与竣工验收、审计、质监与电网的全面要求。 (2)投标人承担本项目不限于风场本体的下列全部内容:除甲供设备(风机、塔筒)外的所有设备采购、材料采购、运输及储存、保管、检测等。 (3)投标人承担包括风电场工程项目的建安施工与调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全部内容:工程施工准备(包括临建、水、电、网络通信、道路等)与施工、检查、验收、保修;施工道路(含风场内)要满足大件运输条件,承包人需保证将风机机组、塔筒等设备从堆场运输到机位(其中沙河营1号机位风机机舱已吊装,需拆卸返厂,拆卸费用包含在投标人工作范围内),需准备可能发生的二次倒运的机具设备和场地;所有设备安装与调试;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和风机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的初步验收;建设期工程保险/一切 险、三责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同时需满足融资需求);生产准备;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等;前期历史问题的排查与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罚款、行政处罚、补偿、道路恢复(包括进场道路等)、阻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协调及补偿等费用缴纳;涉网试验、并网手续、风场建模(如有)、环水保工程及验收、安全工程及验收、消防工程及验收、复垦工程及验收等专项验收,并符合项目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及风电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2-310) 的相关要求等。另外,本项目实际已施工9台风机基础(预计1台需拆除并重新浇筑),中标人负责对已浇筑基础的质量检测及接收,对其质量负责。如已浇筑基础不符合质量技术等要求需拆除重新浇筑的,其拆除及重建的建安施工及设备材料等均包含在投标方工程范围内。
第一名: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799.909500(万元)
第二名: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950.857200(万元)
第三名: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923.551200(万元)

冀公网安备130105020024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