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小方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甬高速宁波三期第SG06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杭甬高速宁波三期项目第SG06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预制小方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第SG06标段,计划工期37个月,中标额142263.4478万元,全长8.23km,包括路基、桥梁(不含T梁预制、存梁及运输)、交叉工程(跨穿山至好思房高速)、绿化及新碶互通D匝道桩号DK0+200~DK0+545范围内千亩岙服务区南侧场坪的挖方、排水设施、边坡防护(包括挖方便道(便桥)的修建、维护、拆除、场地平整)等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主要结构物包括陈华霞浦复合枢纽互通(主线为预应力砼T梁+钢混组合梁50+68/71+120+68/71连续刚构48/58+80+48连续箱梁+主跨138m连续刚构)、大岙山大桥(预应力砼T梁)和柴桥枢纽互通(预应力砼T梁)。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为预制混凝土小方桩,具体标包数量、划分、交货地点、交货期、技术指标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预制混凝土小方桩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和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信用及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公司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起的财务资料。
(3)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认证。投标产品具有产品质量有效检验报告,材料的加工制作各项技术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设计图纸的供货要求。
(4)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1 月 4 日 10 时至2025年 11 月 10 日 1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出售,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2025年11月10日10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预制小方桩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2025年11月10日10时前发至邮箱541186441@qq.com,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供应商名称)(招标名称)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F-1)
开户银行:01-10-001253-01(横杠需要输入)
帐 号: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行号:301100000728)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非一级集采目录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标法。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
保证金形式:采用通过中交招采网按照“交建保”操作指引办理的电子保函的形式,原则上不以其他方式收取保证金,若开立电子保函被拒,采用银行转账形式。
10.合同主要条款
10.1 付款条件: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93%(其中30天内支付70%款项、60天内支付23%款项)。(7%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办理中期结算时,甲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扣除当期永久性扣款后)7%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
11.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联系信息:
招 标 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杭甬高速宁波三期项目第SG06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中交第二公路杭甬高速宁波三期项目第SG06标段项目经理部
邮 编:315800
联 系 人:肖庆昊
电 话:15771357326
传 真:027-82440520-6633
电 子 邮 件:541186441@qq.com
监督机构:法务纪检部
监督电话:027-82440520-6655
电子保函联系人:孙潇 15396261934 童彬 15750707396
附件列表
|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暂无数据
物资信息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税率 |
单位 |
|
1 |
预制钢筋混凝土实心方桩 200×200mm A |
预制小方桩 200mm*200mm*6m |
13% |
根 |

冀公网安备130105020024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