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询价采购通知
1、询价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袁河航道提升工程主体土建工程笏洲枢纽WYH-W2标段,项目业主为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袁河航道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袁河航道提升工程主体土建工程笏洲枢纽WYH-W2标段随车吊租赁邀请询价采购,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笏洲枢纽是袁河航道提升工程规划三座梯级中的第二座梯级,位于新余市罗坊镇长陇村附近,是一座以航运为主、兼顾防洪、改善水环境等综合利用的航运枢纽工程。笏洲枢纽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单线2000t级船闸、9孔泄水闸、挡水坝、鱼道、交通桥、笏洲管理区房建、石洲管理区房建及相关配套工程等内容,坝轴线总长473m。
2.2询价采购内容
本次服务询价采购分为1个包件,服务工程量清单详见“2.4询价采购服务工程量清单”。
2.3计划服务时间
本次计划租赁时间为12个月,计划服务开始日期:2025年11月15日,计划服务结束时间:2026年11月14日,具体以询价单位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2.4 询价采购租赁船机设备名称、数量及质量要求
本次租赁船机设备名称、数量及质量要求详见下表
包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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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 |
袁河航道提升工程主体土建工程笏洲枢纽WYH-W2标段 |
计划租赁时间 |
以下列计划使用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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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能力 |
设备品牌 |
数量 |
设备计划使用时间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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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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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随车吊 |
12t |
/ |
/ |
1 |
2025.11.15 |
2026.11.14 |
江西省新余市罗坊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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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要求 |
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描述清楚所出租设备的技术状态和出厂年限,合格证、保险等相关证件应齐全有效,司操证书齐全有效,可以满足现场施工作业需求。投标方报价需包含机械、司机、调遣费,不包含油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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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9%或3%或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机械设备租赁经营)。
3.1.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4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的。
3.5租赁的机械设备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参与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15:00至2025年11月4日15:0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必须于截止日之前在网上响应参与此次招标。
4.2招标文件、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的下载网站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25年10月31日15:00至2025年11月4日15:00
4.4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以上时间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内实际时间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组织线上开标。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的形式。
投标文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的供应商门户登陆后同步上传,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15:00时(时间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内实际时间为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上述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投标人通过门户网站同时进行注册、报名参与、标书下载、网上同步投标。
7、招标限价
本次询价采购的限价为274299.36元(含9%税)。
8、其他
8.1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前3天或招标人另行通知的日期将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运抵至招标人项目所在地,并负责装卸和安装。
8.2投标人应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前3天或招标人另行通知的日期到达到工作地点;由投标人、招标人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进行检验,以保证机械设备符合合同约定。检验合格后,招标人签收,视为交接完毕。检验的时间不计入租赁期限,招标人也不承担任何费用。
8.3如经检验发现本合同机械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应负责修复、更换,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修复、更换无法满足招标人使用目的的,招标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投标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
8.4投标人配置的机械设备年限应不大于5年,进场前应由招标人进行检查,并经试运行,确认其符合技术要求后方可使用。
8.5投标人应对施工设备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和损坏负责任,招标人一旦发现投标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及时更换,若因此导致的任何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6投标人提供的司机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近一个月的个人职业健康安全体检报告。招标人有权拒绝未提供职业健康体检报告或者提供职业健康体检报告结论不合格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超过60岁、患有严重基础病、合并基础病和特殊病史等人员禁止入场。
8.7投标人的司机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关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8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和人员,需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生产、质量等方面的制度,满足相关环水保要求。
8.9投标人应为司机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承保其在工作期间及通勤途中遭受的意外伤害风险,保险金额应不低于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标准。投标人应为其投入的机械设备投保机械设备险,承保其在安装调试、施工运行及仓储期间因意外事故、机械故障或自然灾害导致的损毁或灭失风险,保险金额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行业指导价目表规定的最低投保额度。
8.10投标人操作人员应严格填写租赁机械设备施工表等签证表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者招标人现场管理人员要求的时间递交给招标人进行审核、签字、盖章,以此作为计算租金的依据之一。
8.11投标人负责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保管和故障处理,确保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械设备状态良好;对机械设备、司操人员进行投保,自行承担费用。
8.12投标人应对司操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熟练掌握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避免发生安全及人身伤亡事故。投标人应做好特殊情况的应急预案处理。
8.13对于投标人原因或其人员原因发生的人身伤亡、机损事故、交通事故等各类事故均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对于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机损事故、交通事故等各类事故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人直接向第三方索赔,招标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8.14施工期间燃油全部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需附领料人授权书,机械进场时需保持油箱为满油状态。
8.15投标人相关司操人员食宿需在产业工人区,费用在结算中扣除。
8.16结算支付:乙方办理完期间结算后,可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0%,待合同履约完成,乙方办理最终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人:段泽勇
联系电话:18770479949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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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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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随车吊询价文件.docx |
下载预览 |
物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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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税率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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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随车起重机 >5t |
12 |
9% |
台 |

冀公网安备130105020024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