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询比租赁公告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风华诺丁山学校初中部项目已具备租赁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租赁活动。
1. 租赁项目简介
1.1 租赁项目名称: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风华诺丁山学校初中部项目经理部。
1.2 租赁方案编号:ZJJZ-HEBXM-JXZL-2025-001-L。
1.3 租赁人: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风华诺丁山学校初中部项目经理部。
1.4 租赁代理机构:中交建筑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1.5 租赁项目资金:哈尔滨市香坊区教育局,出资比例为100%。
1.6 租赁项目概况:
1.6.1 开工日期:2025年8月
1.6.2 项目类型:房建项目
1.6.3 所属区域:东北区域
1.6.4 项目工期:518天
1.6.5 项目简介:项目总建筑面积21097平方米,主要建设小学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10479.41平方米:中学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7218.31平方米;风雨操场1栋,建筑面积3178.28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480.63平方米):连廊2座,建筑面积133.20平方米;门卫室2座,建筑面积55.31平方米;高压计量间1座,建筑面积32.49平方米。该项目建筑密度13.39%:容积率 0.59,绿地率30%。
2. 租赁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租赁范围:塔式起重机租赁。
2.2 交货期:300天。
2.3 交货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安通街与红星东西街8交口处。
2.4 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设备出厂年限要求:2020年10月以后。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业绩要求:2022年-2024年相似工程业绩,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4)信誉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违法、违约等不良记录。
(5)纳税人身份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的需求量。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租赁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0月16日1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进行报名并下载租赁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租赁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租赁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租赁。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租赁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租赁。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租赁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租赁。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15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租赁人将拒收。
5.3 电子租赁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 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 开标地点:本次租赁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租赁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9. 合同主要条款
9.1 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每月 15 日由乙方提出申请,并依据机械运转记录,确认当期租赁费用。乙方操作人员或乙方委派人员应每日填写机械运转记录,由双方单位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结算时确定使用时间的唯一依据。
9.2 租赁费用及进出场费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9.2.1 无预付款。进出场及安、拆费支付:机械设备首次安装完毕,经检测、验收合格并拿到使用登记牌且可以正常使用后第一次结算时支付进出场及安拆费的50%;待全部机械设备拆除退场完毕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安拆费用的50%。租赁费用支付:承租方委派人员应每日填写机械运转记录,由双方单位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结算时确定使用时间的唯一依据。每三个月结算一次,出租方在第四个月的5号前向承租方提出结算申请,并依据机械运转记录,确认当期租赁费用,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每期结算后30天内,承租方支付当期结算租赁费的60%;出租方机械设备全部退场,双方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后1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款的80%,全部机械退场并签订最终结算协议一年后30日内无息支付至100%,结算总价款以承租方最终核定值为准。
9.2.2 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自愿同意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支付:
支付方式按☑汇票 ☑承兑汇票 ☑供应链票据(含电子债权凭证) ☑反向保理☑其他非现金支付方式,供方接受非现金方式支付的,自供需双方签订非现金方式支付货款的协议之日起对应货款债权消灭,供方不得再以无法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兑付、需额外成本等原因向需方追究违约责任或另行主张货款债权,供方应按照非现金方式支付货款的协议主张权利。
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供应链票据(含电子债权凭证)、反向保理、其他非现金支付方式期限不超过12个月,供应链票据(含电子债权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中交E信、云信、建行E信通等,反向保理包括但不限于人民金服、供应链保理、国新保理、交建云商等,所产生的贴息费用由供方承担。
9.3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 / ;其他形式: / 。
10.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租赁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租赁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 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 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建筑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纪委
举报电话:025-84778150、010-57673385
举报邮箱:dyjzfgsjw@163.com、2018000761@cccltd.cn
12.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交建筑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绿地之窗F1栋12层
邮政编码:210000
联 系 人:于亚洲、孔维峰(项目)
电 话:025-84778185、18844886197
电子邮件:303003640@qq.com
租赁代理机构: /
地 址: /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2025 年 10 月 16 日
附件列表
|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
1 |
哈尔滨学校项目塔式起重机询比租赁公告.docx |
|
物资信息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税率 |
单位 |
|
1 |
固定塔式起重机 ≤250t.m 8-12t ≤80m |
10 |
13% |
月·台 |
|
|
2 |
固定塔式起重机 ≤250t.m 8-12t ≤80m |
10 |
13% |
月·台 |

冀公网安备130105020024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