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叉车租赁
公告内容:
叉车租赁询价函
现有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5工区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租赁叉车,施工地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 4 号线土建5工区,贵公司如有意向请于2025年10月18日16:00时前予以报价。
一.询价条件
项目简介:石家庄市轨道交通 4 号线土建5工区处于石家庄市长安区,主要施工内容为3站4区间,为省儿童医院站、北宋站、和平路站及建华南大街站(不含)~省儿童医院站区间、省儿童医院站~北宋站区间、北宋站~和平路站区间、和平路站~光华路站(不含)区间。项目由我方进行施工,施工许可证已获批,建设资金已落实。
二.询价内容
询价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规格 |
设备出厂时间 |
数量 |
租期(月) |
报价 |
总金额(元) |
备注 |
1 |
叉车 |
不限 |
16T |
3年内(填写实际出厂时间) |
1 |
12 |
元/月(含税)(税率 %专票) |
|
不配备司机 |
2 |
叉车 |
不限 |
3T |
3年内(填写实际出厂时间) |
1 |
12 |
元/月(含税)(税率 %专票) |
|
不配备司机 |
报价有效期: 20天
三.报价说明和要求:
(一)设备要求必须产权清晰,不存在第三方争议。
(二)设备具备合法手续,并确保出厂3年内设备 ,各项技术指标、环保指标(尾气排放标准国四)、安全防护装置配备等符合国家和施工区域政府相关规定。
(三)设备主燃油承租方承担,辅助油料出租方承担。
(四)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设备抵达指定项目工地甲方(询价方)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月底依据签认齐全的运行记录单结算,由乙方(报价方)出具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约定)。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物抵达指定地点交付甲方(询价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办理结算后 3个月内,支付至当期结算总价款的 70%;最终结算后1个月内,支付总价款的100%。
(六)报价函必须按照询价需求清单格式和询价要求填报,否则认定为无效报价,但可增加优惠条款。
(七)报价函已加盖公章邮寄供应商门户(https://sup.ccccltd.cn)上发布。
四.报价时间
报价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9时至 2025年10月18日16时(报价截止时间)。
五.联系方式
询价组织机构: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5工区项目经理部
地 址: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 4 号线土建5工区
联 系 人: 赵旭扬 联系方式:15001964777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
5工区项目经理部
2025年10月13日
附件列表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1 |
叉车询价函.pdf |
叉车询价函 |
下载预览 |
物资信息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税率 |
单位 |
1 |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3-4t |
16t |
12 |
1% |
台 |
2 |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5t |
3t |
12 |
1% |
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