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鹤尾片区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梁州大道以东、淮海路以南(及孙武路以东、飞花路以南、飞鹰街以西、淮海路以北区域)、东海路以北、黎明河街以西的围合区域及黎明河街以东、彩凤街以西、曲陌路以北、留香路以南的围合区域。区域总面积约7500.00亩,开发面积约5916.93亩(不包括已出让用地),项目实际面积以确认后的片区规划面积为准。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8.26亿元,本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以最终实际建设实施为准。
合作模式:
(1)本项目采用“区域整体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的开发理念,并以此选择合适的社会资本方作为项目合作方。项目合作内容包括片区规划设计、配套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产业设施及配套设施等经营性项目的投资建设、产业导入服务和招商运营管理服务等。具体合作内容以招标人要求或有关机构批准的片区规划方案内容为准。
(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授权确定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实施主体。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其子公司河南航空港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依法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投资开发和建设运营主体,整体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及运营事宜。
中标单位:中投信联(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1:成都浩旺成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2:杭州尚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基准收益率(费率):5.30%;
项目合作期限(工期):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10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
建设期:暂定6年,根据片区规模、配套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设施、产业及配套设施等的规划确定整体建设期。
运营期:各子项建成交付即进入运营管理期,各子项运营期暂定4年,项目建成后,进入项目运营管理期,确保片区持续发展和服务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