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项目压浆料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告
各单位:
一公司乐清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根据施工计划安排,现需采购压浆料一批(详见材料清单)。项目于2025年9月17日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询比价报价,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5年9月17日12时00分至2025年9月20日16时00分上传报价单进行报价,此次报价单价为送达项目工地的含税落地单价,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表模板见附件。
支付条款:双方每期结算完毕后60天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80%,剩余 17 %在最终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质保期为开始供货后12个月,质保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质量要求:合同项下交付的物资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交付的压浆料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2020)7.9.2条的相关规定,压浆材料进场时应包装标识清晰,附带自检报告、合格证等相关资料。浆体材料应掺入真空灌浆添加剂和阻锈剂(根据抗氯离子渗透要求),掺量和使用方法需进行试配和适应性试验,检验方法参照交通行业标准《钢筋混凝土阻锈剂》(JT/T537)和治金行业标准《钢筋阻锈剂使用技术规程》(YB/T9231),均质性检验按《混凝土外加剂均质性试验方法》(GB/T8077)进行。外掺剂中不允许含有易引起钢绞线氢脆反应的有害成分。浆液性能指标须达到《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2020)第7.9.3条相关规定的要求。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相关标准。在工程施工中,如果所引用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规范有修改或新颁布,应由甲方决定是否引用新标准或新规范,对此乙方应予以理解并承担风险。
项目名称: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104国道至325省道连接线乐清柳市段(二期)工程第TJ01标段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
项目联系人:卢海钰 联系电话:17637967999
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104国道至325省道连接线乐清柳市段(二期)工程第TJ01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5年9月17日
附件列表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暂无数据
物资信息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税率 |
单位 |
1 |
压浆料 |
13% |
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