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净月高新区小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外墙保温及真石漆工程已具备专业
施工招标条件。现由中铁三局长春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用地性质属于二类居住用地,总建筑面积43678.89㎡,新建B1#
住宅楼、B2#住宅楼、B3#住宅楼和DKB#-1地下车库;其中住宅户数408套,住宅地上建筑面积
32480.34㎡。
2.2招标内容:长春市净月高新区小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标段B1、B2、B3住宅楼及地库外
墙保温及真石漆包含但不限于住宅、公建以及地库地上部分外表面(含挑檐、连廊、空调板、造型
、出地面风井外墙、出地面楼梯间外墙等构造),不含结构外墙做法中的12厚DP M15砂浆找平、
5厚聚合物水泥浆(干粉型)复合耐碱玻纤维网格布、外墙透气型防水涂料。施工准备、进场材料配
合卸货、保管、下料、加工场内运输、成品保护、吊篮安拆、吊篮维修保养及检测取证、保温铺
设、真石漆喷涂、首件样板间、材料二次倒运、场地清理等全部工序的工作和安全文明施工、配
合招标方测量、风险、税金等与之相关的全部工作。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完成施工图设计所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2.3分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小型机具(吊篮安拆、维修保养及检测取证等)、包机械、包
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场内水电连接(乙方承担水电费)、包验收,在施工过
程中,材料和设备进出场、卸车、保管、运输、倒运及安装等均由乙方自行实施。主要工程数量
(暂定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2.5最高投标限价:5837607.27 元
不含增值税价款合计5355603.00元(大写:伍佰叁拾伍万伍仟陆佰零叁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铁三局劳务准入资质。中铁三局“红名单”分包企业、合格分包名录中不
同等级分包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红名单”、高等级分包企业。
3.2投标人需具备承担分包任务的相应资质,完整提供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等有效证件,未“三证合一”的还
应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具有良好的信誉、业绩,并应出具近三年内施工类似工程的业绩材料。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设备(机具)和专业技术能力(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
特殊工种人员,并提供相应有效证书。
3.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行业规范。
3.6列入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不满3年的或在中铁三局有不良行为历史的分
包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7曾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
企业,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不得参与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保证金的缴纳4.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
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及本人身份证在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
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现场领取,恕不邮购。
4.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0元;投标保证金在分包合同签订后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无论何种原因不按时参加现场开标的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
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13时00分至14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
开标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14时00分;提前递交、滞后递交、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5.2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定截止时间2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
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改变
。 5.3地点:中铁三局集团长春工程有限公司,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
效证件在开标会之前签到参加。
6.招标地点和联系方式6.招标地点和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单位:中铁三局长春工程有限公司纪委
招 标 人:中铁三局长春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长春市净月区丁九街以东、其他规划用地以西、丙五十一路以南其他规划用地
以北 联 系 人:汪美荣
电 话:15566005509
Email:57097596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