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A00000377569
各报价单位:
我公司现对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上林锦苑项目建安工程C标段项目所需铝扣板吊顶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9月9 日14:00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中国交建供应链采购信息系统。
一、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施工时间段 |
需求项目 |
项目地址 |
备注 |
1 |
铝扣板吊顶 |
600*600*1.2mm |
平方米 |
3500 |
2025.8-2025.9 |
上林锦苑项目C标 |
上林锦苑项目C标施工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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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铝扣板吊顶 |
400*400*1.2mm |
平方米 |
3000 |
2025.8-2025.9 |
上林锦苑项目C标 |
上林锦苑项目C标施工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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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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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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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铝扣板吊顶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为固定价(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为含税到场价,其综合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格、安装费、税费、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2、本次公开询价内容为材料供应模式。
3、暂定交货期:2025年9月(具体以项目实际计划时间为准)
4、交货地点: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上林锦苑项目建安工程C标段项目
5、供应质量或品牌要求范围:符合上林锦苑项目建安工程C标段项目施工需求。
6、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投标物资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物资材料的相应检测证明性文件。
(3)中标人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报价,否则,均按无效询价处理。
(5)业绩、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7、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售后服务承诺,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以及采购方和业主相关要求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质保书真实有效。
8、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响应书(格式见附件一)、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二)、货物说明一览表,规格技术参数表、售后服务体系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对询价相应供应商代表的询价响应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检验报告、本询价文件及其它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以及各询价响应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9、履约担保: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不超过100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办理中期结算时,甲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扣除当期永久性扣款后)7%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
10、对账签认方式:每月15日对账,双方核对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到场验收合格物资数量,由供需双方签署对账单,乙方于20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11、付款:
(1).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支付起点及支付比例
①甲方自结算款项达到 1 万元时开始向乙方支付,在办理结算过程中,保持该固定额款项不予支付,供货结束时将该固定额款项一次性支付。
②中期支付:在上述第①项约定的前提下,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 93 %(其中 30 天内支付 70 %款项、 60 天内支付 23 %款项)。(7%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
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6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③最终支付:本合同质量保证期满,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甲方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在收到乙方收款收据后60日内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④乙方对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性负责,并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完税证明或其他凭证证明。
⑤甲方按照载明的乙方收款信息向乙方支付款项。除非甲方同意,甲方不接受乙方单方委托向第三方付款的申请,乙方仍执意要求委托甲方向第三方付款的,甲方有权中止向乙方支付全额款项,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⑥如业主未按时或未足额向甲方支付结算款,导致甲方无法完全履行或被迫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及时协商后续事宜处理。
12、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13、售后服务:本次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的,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带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以上售后服务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14、询价响应报价要求:询价响应总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安装、运输、装卸、保险费、采购保管、产品检验检测、税收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15、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16、评审、定标原则:在所有的询价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采购人综合考虑择优选择供应商。
17、验收方法及标准
验收依据:询价文件、询价响应文件、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18、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资料等)
(3)询价响应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4)未提供询价响应书、报价一览表、货物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体系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法人代表对询价响应代表的询价响应授权书原件、询价响应产品所有的检验资料。
三、质量标准
1. 总则
1.1、本次招标所描述的技术说明仅供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做参考,其中如相关的说明、要求和工程数量等与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等有冲突的情况,应以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为准。
1.2、报价人在满足本次招标的有关资质的前提下,必须熟练掌握并执行有关国家法规、行规及有关施工规范,以便能够更好地做好成交后的售后服务工作。
1.3、报价人在成交后的供货期间,生产作业及运输应符合环境保护及国家相关安全要求,严格贯彻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规范、规程,严格按规操作。
1.4、招标文件中的材料规格数量仅供报价中参考用,具体供应材料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1.5、本说明中的专业技术要求为主要技术指导性原则,详细的施工技术要求、施工作业规定均应遵守国家及相关行业部门的强制规范及规定。
2. 采购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3.检验与验收
3.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3.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监理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外观质量验收。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
3.3物资经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
3.4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3.5买方有权对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应通知卖方及时确认并应及时退货,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3.6买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应不会因为物资在从卖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3.7验收标准:结算材料数量以甲方计数等书面方式认可现场完成安装质量合格的数量为准,交货时,乙方应向甲方一并提交产品技术质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材料质量检验报告、材料合格证、特殊材料的相关技术检验资料等。
3.8主要性能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国家颁布执行的最新标准及相关引用标准执行。
4. 质量保证
4.1、确保全部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业主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
要求。
4.2、材料要求:目视无明显缺陷,质量缺陷、包装缺陷及其他颜色等基本条件与验收标准一致,国家或行业标准允许偏差视为满足要求。
4.3、质量保证期为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4.4、质量依照国家最新标准要求,满足项目图纸设计要求。
5.出厂试验检测
5.1、在交货前,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物资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物资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付款和交接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5.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或物资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买方或其代表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物资的检验,卖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四、验收标准
1、检验与验收
1.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1.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监理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外观质量验收。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
1.3、物资经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
1.4、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1.5、买方有权对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应通知卖方及时确认并应及时退货,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1.6、买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应不会因为物资在从卖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1.7、主要性能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国家颁布执行的最新标准及相关引用标准执行。
五、其它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规定
此次采购询价为本批货物的首次采购询价,若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不符合采购人预期值,采购人可发起第二轮询价。若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符合采购人的预期值,双方将建立合作关系。
六、其他说明
1.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中标金额100万元以内不收取),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采购组织机构: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9-88325201-3603
采购项目: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上林锦苑项目建安工程C标段项目
联系人:刘尧
电话:18508545650
附件列表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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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询价函.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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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预览 |
物资信息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税率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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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铝扣板吊顶 |
铝扣板吊顶/600*600*1.2mm/平方米 |
13% |
平方米 |
2 |
铝扣板吊顶 |
铝扣板吊顶/400*400*1.2mm/平方米 |
13% |
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