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箱梁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有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 钢箱梁 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 线上电子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营口港港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营口港鲅鱼圈港区内,起点接鲅鱼圈疏港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终点接鲅鱼圈南部港区,是鲅鱼圈疏港高速与鲅鱼圈港区之间唯一的连接线。
拟建项目起于鲅鱼圈疏港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向南跨越一号疏港路、二号疏港路、现状港区铁路后,终点与三号疏港路平交。路线全长1219.628m,设计标准为城市主干道,路基宽 度21m,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为60km/h。另有辅道A长477.819m;辅道B长481.423m,桥梁一座,桥梁全长877m(按整幅计)。
2.2 招标范围:物资招标明细及报价要求见附件“招标文件报价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贸易商,供应商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层级为一公司层级、滨海分层级、一航局层级供应商或中交集团层级供应商,并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贸易商必须持有投标物资生产厂商代理或授权委托书。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的生产企业须具备年1年以上的类似产品的生产经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完整的财务运行体系及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且具备供应招标物资所应承担的垫资能力。应提供2022.2023.2024三年财务状况表(成立不足三年的生产商或贸易商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具备有效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工程项目材料供应的经验,具备完成的服务和供货体系。提供近几年不少于1个工程项目的同类物资销售供应业绩。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航局、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恶劣情况,我方有权对其进行废标处理。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3%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进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违规供应商名单单位(https://dzzb.ciesco.com.cn/)不得参与此次招标;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本工程要求投标方的供货范围为交钥匙方式,包括招标范围内(含图纸及《桥梁用结构钢》GB/T 714-2015、《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18、《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等规范)所有钢箱梁的设计、制造、运输(货到指定工作现场)、接卸、二次倒运、现场保管、配合安装、试运转、考核、验收、保险、税费、风险、操作人员培训及其他必要的技术服务等。招标范围内(含图纸及《桥梁用结构钢》GB/T 714-2015、《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18、《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等规范)中未提及或未特别提及,但涉及设备性能和系统完整性所必需的设计、材料、工具、配件、程序软件和技术服务以及其他与之相关工作均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0日14:0时至2025年08月26日1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准),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 不收取 标书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招标完成标书费不予退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招标终止的,招标人按要求退回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2.1标书费收款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行号:/
银行账号:/
4.2.2中标单位需额外缴纳电子采购交易服务费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费,标准如下:
1.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2.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3.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4.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3.1亿元(含)以上:5000元/次;
4.3 潜在投标供应商参与:
4.3.1已在网并且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入库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供应商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可报名参与。
4.3.4 如有疑问或入库问题,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09月12日14时00分(具体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系统录入电子报价表及投标文件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投标文件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系统录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其他
6.1 结算方式:执行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每月 15日后,甲乙双方核对上一结算周期的供货数量,并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付款依据。(若因乙方提供发票原因造成的支付时间延后,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2 付款条件:甲方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后向乙方支付不高于结算金额的80%;60日后付不高于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竣工验收二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3个月后付清。最终以 甲乙双方签认《物资合同结算确认单》作为甲方支付全部货款的依据。若工程款拨付延后,甲 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后延期无息付款;乙方不能因为货款支付不及时在未经提前书面合理告知 甲方的情况下停止供货,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联系信息: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新港三百间14号
邮 编: 300450
联 系 人: 徐立芃
电 话: 022-65770159
传 真: 022-65770159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天津塘沽支行
账 号: 1205 0167 5900 0000 2144
招标组织机构: 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 址: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新港三百间14号
邮 编: 300450
联 系 人: 徐立芃
电 话: 022-65770159
2025年08月22日
附件列表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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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公告.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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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税率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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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箱梁 |
钢箱梁 |
13% |
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