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线全长44.356公里,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 本项目建设规模如下:永久占地3020亩;填方308.2300万立方米,挖方1018.7487万立方米(不含隧道土石方);主线设桥梁9678.5米/30座,其中特大桥1208米/1座,大桥8470.5米/29座;隧道17596米/5座,其中特长隧道10181米/1座,长隧道7415 米/4 座,涵洞37道;设互通式立交2处,其中枢纽互通2处;设分离式立体交叉45米/1座,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交 98米/1 座,通道 26 道,天桥7处;设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桥隧养护管理站1处。本项目为高速公路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工程、交通工程与沿线设施、绿化工程、临时工程等。 项目建设地点: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洛宁至嵩县段位于洛阳市西部洛宁县、嵩县境内,起点与已建成通车的洛卢高速交叉,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向南经洛宁县陈吴乡东、嵩县德亭镇西,终点于旧县镇东与洛栾高速相接。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778284.52万元。资金来源: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项目资本金约为155656.90万元,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占股20%,出资约31131.38万元,来源于地方政府资金,中标人占股80%,出资约124525.52万元,来源于社会资本自有资金,除项目资本金外,剩余资金约622627.62万元,由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或银团等融资筹措。 洛阳市人民政府授权洛阳市交投公路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与中标人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根据项目公司章程约定,履行股东义务,享有股东权利。 注: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估算总投资、路线走向等以最终投资主管部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第一名:中铁(上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中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一)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
中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三)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五)
邢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六)
投标报价:
1.项目总投资:778284.52万元;
2.当年度实际经营性收入>预测当年经营性收入的120%,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按照80.00%:20.00%的比例参与超额收入分配;
3.前期及建设期:5年(具体以政府审批为准),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至项目约定交工日止;
4.运营期(含收费期):自项目约定交工日的下一个公历日开始至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或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提前终止日止,其中收费期限 30 年 0 月,自本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日起计,除非本项目合同因故提前终止。如届时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上限作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项目情况、协议约定等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特许经营期限。
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F80/1—2017)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册 机电工程》(JTG 2182—2020)(若评定标准有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的规定,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合格,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优良。
工期目标:工程施工工期为54个月(以政府审批为准)。
第二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项目总投资:778284.52万元;
2.当年度实际经营性收入>预测当年经营性收入的120%,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按照80.00%:20.00%的比例参与超额收入分配;
3.前期及建设期:5年(具体以政府审批为准),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至项目约定交工日止;
4.运营期(含收费期):自项目约定交工日的下一个公历日开始至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或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提前终止日止,其中收费期限 30 年 0 月,自本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日起计,除非本项目合同因故提前终止。如届时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上限作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项目情况、协议约定等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特许经营期限。
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F80/1—2017)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册 机电工程》(JTG 2182—2020)(若评定标准有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的规定,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合格,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优良。
工期目标:工程施工工期为54个月(以政府审批为准)。
第三名: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项目总投资:778284.52万元;
2.当年度实际经营性收入>预测当年经营性收入的120%,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按照80.00%:20.00%的比例参与超额收入分配;
3.前期及建设期:5年(具体以政府审批为准),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至项目约定交工日止;
4.运营期(含收费期):自项目约定交工日的下一个公历日开始至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或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提前终止日止,其中收费期限 30 年 0 月,自本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日起计,除非本项目合同因故提前终止。如届时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上限作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项目情况、协议约定等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特许经营期限。
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F80/1—2017)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册 机电工程》(JTG 2182—2020)(若评定标准有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的规定,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合格,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优良。
工期目标:工程施工工期为54个月(以政府审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