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航局潍宿高铁3标挂篮租赁公开竞价
公告内容:
1. 谈判条件
本次谈判项目涉及中交二航局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江苏段3标项目部,谈判人为中交二航局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江苏段3标项目部,谈判项目资金来自项目经理部工程款,该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挂篮租赁进行竞争性谈判。
2.1采购需求: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质量标准 |
备注 |
1 |
挂篮 |
双线40+64+40 |
套 |
2 |
GB 50755-2012、GB 50017-2017、GB 50205-20205、GB 50661-2011、GB/T 699-2015、GB/T 700-2006、GB/T 1591-2018 |
每套挂篮除主体杆件、钢吊带、配套精轧螺纹等完整构件外应同时具有安全操作平台、前托梁防护、后托梁防护、底栏侧向防护、上下横梁防护、主通道防护、上下通道防护、修补平台、围栏防护、修补平台护栏等防护材料 |
2.2质量要求
(1)挂篮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755-201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20和《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2011的规定并提供关材质报告。
(2)挂篮的最大变形不应大于20mm。挂篮设计计算时,各构件挠度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结构表面外露的模板,挠度不应大于模板构件跨度的1/400;
对结构表面隐蔽的模板,挠度不应大于模板构件跨度的1/250;
对受载后挠曲的杆件,其承载状态弹性挠度不应大于相应结构跨度的1/400;
对受载后挠曲的杆件,其空载状态弹性挠度不应大于相应结构跨度的1/250。
(3)挂篮在浇筑混凝土状态和行走状态时,抗倾覆稳定性系数不小于2.0;挂篮自锚固系统抗拉拔失效系数不小于2.0。
(4)挂篮自重与最重悬臂梁段的结构自重比宜为0.3~0.5,且挂篮的总重量应控制在桥梁设计规定的限重之内。
(5)挂篮设计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在结构上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对强度、稳定性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验算,并应取基本组合进行设计;对刚度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验算,并应取标准组合进行设计,其计算荷载效应组合应符合《桥梁悬臂浇筑施工技术标准》CJJT 281的规定。
(6)材料要求:挂篮各构件钢材宜选用 Q235、Q355、Q390和Q420钢,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优质碳素结构钢》GB/T 699-2015、《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18的规定。当采用其他牌号钢材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钢材选用应根据挂篮工作环境温度对钢材性能的影响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的规定。挂篮设计时,常用材料的强度设计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的规定。
(7)承重系统:挂篮承重系统主桁架结构形式宜采用菱形、三角形等。当采用联体挂篮施工首节悬臂梁段时,应对挂篮联体结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进行设计计算。
(8)锚固及悬吊系统:挂篮主要承重吊杆应采用Q355钢吊带,钢吊带间应采用夹板方式进行连接,且连接件应具有防松脱措施,不得采用精轧螺纹钢筋做吊杆或锚杆。
(9)行走系统:挂篮行走轨道宜采用整体式轨道。当位于弯道上的连续梁采用挂篮施工时,其挂篮行走系统设计应满足桥面纵横坡调整的要求。行走轨道的锚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挂篮行走轨道可采用接长梁体竖向预应力筋的方式进行临时锚固;当不能利用竖向预应力筋进行锚固时,宜采用预埋件进行轨道临时锚固;
挂篮行走时,反扣装置的前后均应设置轨道锚固点,相邻两锚点间距不得大于1m;
挂篮行走轨道前进方向的前端应设置限位保险装置;
前滑座与轨道接触部位宜采用滚轮结构,并应设置滚轮止动装置;
反扣装置与轨道接触部位宜采用滚轮结构,各个滚轮应均衡承载;
挂篮行走时,应设置防倾覆保险、底篮防坠落保险及防滑移保险。
(10)提供的挂篮宜在厂内进行加工制作。预拼装前应对单个构件进行检查,合格后出厂。挂篮承重系统各构件原材料不宜进行拼接,主桁架斜拉杆或斜拉钢带、悬吊系统钢吊带及其他承受拉伸荷载的重要构件严禁进行对焊拼接。
(11)挂篮安装及拆除派专人驻场指导,施工过程派专人对挂篮构件损坏进行跟踪。
(12)其余未尽事项按《桥梁悬臂浇筑施工技术标准》CJJ/T 281-2018的规定执行。。
2.3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2025年8月-工程结束,具体交货时间、数量、规格型号按照项目部的发货要求。
(2)交货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中交二航局潍宿高铁3标项目部指定地方。
(3)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4计量方式
验收合格后,验收合格后,按套计量,过磅复核每套挂篮重量招标租赁时间为暂定租赁时间,超过暂定租期的按天计量承租方租赁挂篮因过节放假可以申请报停,报停期间租赁方不在收取租赁费、
(承租方可根据现场施工进度随时调整归还时间,结算租期的增减不影响其他条款执行) 。
3. 响应人须知
3.1包件划分
本次竞争谈判1个包件,包件划分详细情况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2支付信息
除采取预付款支付方式外,支付的前提包含:货物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合格,已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质保资料和货物发票。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选择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现款延期支付:若买方在收到发票后超过60天以现款方式延期支付,超过基础价格的延期成本,根据具体超期时长,按支付当月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网站中公布的1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额外超期最多60天,若60天无法现款支付的,需立即办理汇票或金融产品支付);
② 银行承兑汇票:若在收到发票后60天内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根据票据期长,融资成本按票据开出当月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网站中公布的1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00BP)”据实计算;
③ 商业承兑汇票:若在收到发票后60天内以商业承兑汇票支付,根据票据期长,融资成本按票据开出当月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网站中公布的1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00BP)”据实计算;
④ 信用证、供应链金融产品:双方协商共同确认选用的供应链金融产品,根据供应链金融产品期限承担卖方融资成本,融资成本按按当月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网站中公布的1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计算。
当买方使用第①--④种等支付方式进行支付时,资金费用(含税)在下期结算中办理,投标人开具发票后计入项目部采购成本;如果买方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未在约定的60天内交付,超期时间据实计算资金费用。
卖方同意接收以“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
3.3投标报价:
(1)租赁费为每月的租赁费 A ,包含进场、退场运费、材料费、垫资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2)进场、退场运费由投标人承担,进场、退场运费包含在租赁单价中,招标人不再另外支付进场、 退场运费。
(3)租赁起始时间 T:招标人计划内的租赁材料,从整套挂篮及附件材料全部交货齐全后次日起 租。超出计划的材料,承租方有权拒收,如果使用,从承租方开始使用次日开始起租,如果不使用,不 算租赁费,承租方通知出租方退货,进、退场等一切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从承租方书面通知退货当日为 停租日,次日不再计量租赁费;若退租车辆晚到达一天,则对应的租金扣减一天,并按照租赁费同等条 件收取保管费,依次类推,且无需出租方签字确认。
(4)租赁投标总价 E=租赁费 A*租赁时间*租赁数量 Q。
(4)租金单价 E 包含材料租赁费、进出场运费、进场材料清点费、技术指导费、交底费、折旧费、 拆除方案费、拆除指导产品维护费、退场材料清点等无形的技术费、服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 及合同中明确的运杂费、装卸费等所有明示和暗示费用。
(5)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明确列示采购价格,在符合项目部经济性的条件下,招标人有权选择以 租代购模式,进行购买。
(6)生产经营能力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 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7)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必须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限内。具有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具有 2022 年-至今的具备 CMA 认证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
(8)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 2022 年~至今(合同签订日期)类似相关工程使用的业绩,并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至少3 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对应的发票或证明合同真实性资料)。
(9)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纳入中交集团黑名单及重点关注名单系统。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投标,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投标,不接受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投标人需在全国企业采购交易寻源询价系统风险查询无记录。
3.4响应保证金
现金(银行转账)或响应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金额为:0元人民币。
3.5报价须知
响应截止时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6至2025年8月12日下午1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下载电子谈判文件,并同步以附件形式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逾期未参与报价或未上传成功响应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不予受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如有)
(4)报价资料;
(5)其它资料。
4.2.1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制,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响应文件应按4.1“响应文件应包含的内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响应文件应对交货要求、响应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谈判内容等作出实质性响应。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响应文件经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并制作成压缩包或响应文件经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章后制作成压缩包。纸质版响应文件包含PDF版本响应文件、EXCEL或WPS版本价物资报价表。
4.2.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 12日10时00分,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逾期未上传成功的响应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响应有效期为 90 天。在响应有效期内,响应人撤销响应文件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同时承担响应文件和法律规定的其它责任。
6.联系方式
竞争性谈判人:中交二航局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江苏段3标项目部
地址: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中交二航局潍宿高铁3标项目部指定地方
联系人:刘相胤
电话:18263376218
2025年8月6日
附件列表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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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竞争性谈判文件-挂篮租赁.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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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压缩)508-2368A-III-1无砟轨道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40+64+40悬臂浇筑施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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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压缩)时速350公里高速铁路无砟轨道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悬臂浇筑施工)跨度:40+64+40m(双线,直、曲线)图号:通桥(2017)2368A-III-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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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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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挂篮 |
双线40+64+40 |
12 |
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