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LQQS-TP-2025-24
1.1. 采购采购条件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铁九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庆盛枢纽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建
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九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该项目用人行横道栏杆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广州南沙新区庆盛枢纽区块综合开发(庆盛科创教育核心区工程)项目位于番禺区和南沙区交界之处的东涌镇内, 东涌镇三面临水,北隔沙湾
水道与番禺区石碁、石楼、市桥相望,南隔西樵水道与大岗镇、榄核镇相接,东临珠江,区位条件优越;本项目由沙湾水道、京珠高速、广深港客
运专线围合而成,区块占地约6km2,地处珠江三角洲几何中心,距广州市中心城区40公里。
主要工程数量:
由我公司承建的庆盛枢纽区块综合开发项目施工内容为:横四路、横五路、横六路、横八路、横九路、横十路、横十一路、横十二路、纵十三
路、纵十四路、纵十五路、纵十六路、纵十七路共13条市政道路,道路全长14.74km(含桥梁)。
2.2采购内容:人行横道栏杆,见公告附表1。
3.3. 合格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供货业绩、其他要求,详见公告附表2。
4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5.. 谈判谈判文件的获取文件的获取
5.1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采用电子版发放,潜在供应商需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商平台)认证通过并开通平台服务后,
于2025年7月14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照常办理)在电商平台上对拟谈判的包件进行响
应。
5.2潜在供应商在电商平台响应拟谈判的包件后,即可下载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5.3 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不收取相关费用。
66.. 谈判资料谈判资料的递交的递交
6.1本次谈判采用电商平台线上谈判方式,供应商第一轮报价及谈判资料的电子版(电子版谈判资料作为评审依据,要求为电子版谈判资料作为评审依据,要求为PDF格式,签字、PDF格式,签字、
盖章等内容齐全盖章等内容齐全)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9时00分(即为谈判时间)。
6.2未按时上传电子版谈判资料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谈判。
6.3 供应商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77.. 谈判谈判
7.1谈判时间:2025年7月22日9时00分。
7.2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9.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九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疏港路7号碧桂园广佛上城12栋
联 系 人: 王云鹏
联系电话:15976685670
项目名称:中铁九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庆盛枢纽区块综合开发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仁益大街73-2
联 系 人:胡兵占
电 话:18438259988
1010.. 谈判谈判服务费服务费
10.1谈判服务费收取标准:以成交金额为收费基数,按超额累进制计算,以计算值的百元位四舍五入取整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X) 缴费比例
X≤500万元 0.17%
示例:
1、成交金额为100万元,则服务费计算为:
100*0.17%=0.17万元
备注备注
10.2收取时间:自成交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开始至成交通知书发布为止。发布成交通知书前,采购人发送缴费通知至供应商。
10.3缴费方式:供应商在收到缴费通知3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服务费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各)包件划分情况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或图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到站 |
收货人 |
备注(进货期或其它要求) |
LG-01 |
人行横道栏杆 |
6063-T5铝合金 |
GB 50688-2011 JTG D81-2006 |
米 |
616.08 |
黑龙江省铁力市 |
铁力市堤防工程维修项目经理部 |
按工期要求陆续进场 |
人行横道栏杆 |
304不锈钢 |
GB 50688-2011 JTG D81-2006 |
米 |
446 |
||||
合计 |
米 |
1062.08 |
附表2:
供应商资格要求
序号 |
谈判物资名称 |
资格要求 |
|||||
营业范围 |
生产能力 |
财务能力 |
质量保证能力 |
供货业绩 |
其他 |
||
1 |
人行横道栏杆 LG-01包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质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
生产商要具有相应的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谈判产品的供应能力;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生产商的相关资料; |
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
具有近3年(2023年-2025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谈判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生产商相关资料。 |
具有近3年(2023年-2025年)谈判产品在同类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