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总则
1.1 招标人
名称:中铁建工集团(东莞)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兴海路1号1栋201室
联系人:夏工
1.2 项目名称 东莞滨海湾新区路东安置房项目
1.3 建设地点 东莞市滨海湾沙角半岛路东东环一路以西、长元二路以南位置
1.4 分包招标范围及标段
划分
分包范围:图纸范围内的管桩工程(含塔吊基础管桩)
分包工作内容:管桩(含试桩)、塔吊基础管桩、植桩等相关工
作的措施等,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所有施工措施、工期、质量
、安全文明施工、与其他专业的交叉施工配合费用、配合过程验
收、配合过程资料报审、配合第三方检测、配合竣工验收和配合
竣工资料编制归档等相关资料组卷完成且满足验收标准移交总包
单位。确保工程达到建设单位、总包单位要求的质量标准。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1.5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6 月 3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10 月 8 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1.6 质量要求 满足相关规范与图纸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7 合同计价模式 固定综合单价
分包限价 分包招标限价为分包招标限价为 14209741.9514209741.95元元/含税/含税;超分包限价视为无效。;超分包限价视为无效。
1.8 增减项的计价方式
因变更设计或其他原因导致工作项目和数量增减时,应据实调整
合同价款。其中,分包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结算时执行相
应的单价;有类似项目的,结算时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没有类
似项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分包价格(签订补充协议)作为结算
依据。
1.9 保修期 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1.10 付款条件
本工程无预付款
施工过程中,甲方在各期过程结算完成且乙方提供相应金额
增值税发票后 30 日内,支付当期结算额的 70 %,阶段性结算
完成后支付至已结算工程量的 / %,整体分包工程完工且检测
合格后支付至已结算工程量的 80 %,整体分包工程完工且检测
合格后3个月内签订封账协议,且乙方提供100%金额增值税发票
后 30 日内付至最终结算额的 90 %,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最
终结算价额的 97 %
,剩余结算款作为质量保证金,执行质保金
相关条款。
1.11 甲供材及甲供机械 砂浆砂浆
1.12 材料品牌 建华、三和、宏基建华、三和、宏基
1.13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
足部分从第一次工程款中扣除。
履约担保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安全保证金 1 万元。
1.14 住宿及生活水电费
☑乙方自理
□甲方提供乙方现场生产、生活使用的临时设施,甲方提供房间
内设施(含空调一台 2000 元、上下床及床板 500 元每套),
房间内设施退场时乙方要保质保量的退还甲方,有损坏的乙方按
原价赔偿,具体内容及数量详附件四《甲方提供临时设施一览表
》。每月每房间使用费按照 800 元标准计取(含用电 200 度
,超出部分,按照电 1.5 元/度计取,该费用在过程验工中扣除
,生活区生活用水费用不单独收取。
1.15 施工水电费 施工生产水电费按结算价款的 2% 收取,该费用在过程验工中扣
除。
1.16 零星用工价格 技工含税综合单价为: 40 元/小时,普工含税综合单价为: 31.
25 元/小时
1.17 其他事项
本次招标以不含税价格为评标定标依据。施工过程中无论税点如
何调整,不含税价格不做调整。
投标人须知与合同文本如有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为准。
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合同条款进行调整。
1.18 投标人资质条件
资质条件:投标人需具备地基基础专业承包叁级资质
其他:中铁建工集团第五建设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广东省管
桩工程框架协议采购入围单位
1.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不组织
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取得踏勘回执,并编入投标文件。未取得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取得踏勘回执,并编入投标文件。未取得
踏勘回执的投标人视为未踏勘现场,投标文件不予评审通过。踏勘回执的投标人视为未踏勘现场,投标文件不予评审通过。
1.2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21 再分包 不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分包工作分包给第三人,无论是否具备相
应资质
1.22 偏离 不允许
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见文本
2.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前48小时内
2.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
间 投标截止日前24小时内
3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3.1 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07 月 03 日 15时 00分
3.2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
3.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伍万元
开户名称:中铁建工集团(东莞)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营业部
账号:769911372010888
注:转账请注明“东莞滨海湾新区路东安置房项目桩基工程投标
保证金”
备注:不接收个人名义以及其他公司名义的投标保证金。不接收
支票和现金。到期未足额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即视为报价人
放弃本次竞价。
保证金事宜联系人:杨工
电话:17789731814
请尽早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并将回执发送至(1057180069@
qq.com 确认,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17789731814
)以免影响鲁班网投标。因投标保证金递交不及时导致的一切问
题,投标人自行负责。
3.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的年份要求 3 年
3.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3 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不允许
3.7 签字或盖章要求 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 份,胶装成册,电子版 1 份(U盘,PDF格式文
件,word格式文件,excel格式清单各一份),与副本密封在一
起。要求电子版与正本内容一致,如果电子版缺失或者无法打开
,按废标处理。正本副本分开密封。
3.8 报价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线下同时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前
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上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同时在规定的截标时
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规定地点。
1.1 投标文件电子版递交:
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7 月 03 日 15时 00分,投标人必须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投标报价(含税价)。
填报网址: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
m)
1.2 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
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7 月 03 日 15时 00分,投标人必须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至规定地点。招标
人根据纸质版投标文件校核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报价。
递交地址:中铁建工集团(东莞)建设有限公司(东莞市南
城区东莞大道与规划二路交界处东莞轨道交通大厦12层)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173 2997 8596
递交方式:投标人可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也可邮寄投标文件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务必确保投标文件于截标时间前送达。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3 线上线下两种递交方式缺一不可,其中任何一种方式递线上线下两种递交方式缺一不可,其中任何一种方式递
交不成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交不成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4、本次报价本次报价任何单项价格,同等条件下相同做法不能高任何单项价格,同等条件下相同做法不能高
于框采协议价格。如报价高于框采协议价格,则视为无效报价。于框采协议价格。如报价高于框采协议价格,则视为无效报价。
4 投标投标
4.1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兴海路1号1栋201室
招标人名称:中铁建工集团(东莞)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东莞滨海湾新区路东安置房项目管桩工程
投标人名称: 东莞滨海湾新区路东安置房项目管桩工程 专业分
包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不得开启
4.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中铁建工集团(东莞)建设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与
规划二路交界处东莞轨道交通大厦12层)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
话:173 2997 8596
5 开标开标
5.1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2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截标时间
开标地点: 中铁建工集团(东莞)建设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城区
东莞大道与规划二路交界处东莞轨道交通大厦12层)
5.3 开标程序 招标人另行组织开标
6 评标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组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集团分包招标管理办法确定。
6.2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
6.3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每个标段2家
7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7.1 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资料必须齐全,如缺失,将会影响综合评审。
7.2 综合单价分析表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如未填写或不按规定格式,将会影响综合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