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2标项目:洋浦疏港高速公路线路起点位于儋州东成镇文柏村附近,分三个标段建设,与G98环岛高速公路相交,途经光村镇、木棠镇、峨蔓镇,终点在洋浦园四路口与洋浦大道顺接,全长超30公里,总投资超70亿元。项目建成投用后,将有效提升区域路网通行能力、服务水平和运输效率,加快洋浦港扩容建设,促进区域临港产业发展。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2标段路线长度13.79公里,主线新建桥梁5座,其中,设置松林互通、木棠互通两处互通式立交。光村水河特大桥是洋浦疏港高速SG02标段项目全线唯一一座特大桥,桥长1087.28米,共有210根墩柱,70道盖梁。项目现需采购一批沥青。
建设地点:海南省儋州市木棠镇谭乐村
工期:24个月
本次公开询比价采购沥青总计数量15083吨,共1个包件。
2.公开询比价内容
2.1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下表。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计量方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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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01 |
1 |
道路石油沥青 |
70#A级 |
吨 |
5741 |
磅计 |
海南省儋州市木棠镇谭乐村疏港高速2标项目施工范围内 |
2025.06月-2027.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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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BS改性沥青 |
I-D |
吨 |
9282 |
磅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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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乳化沥青 |
PC-6 |
吨 |
60 |
磅计 |
||||||
小计 |
15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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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数量均为预计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公开询比价单位不承担因数量变动给报价单位带来的任何损失。
3.公开询比价方式:线上公开询比价
4.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4.1报价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价单位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报价单位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4.3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
5.供应商注册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需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报名并进行报价。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合作意向单位选择“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6.公开询比价文件的递交
6.1本次公开询比价采取:线上开标。
6.2 询价时间:
公告时间:2025年6月17日下午16时至2025年6月20日下午16时
报价时间:2025年6月17日下午16时至2025年6月21日下午16时
6.3投标人需将报价单盖章扫描件(PDF版本)上传系统。投标人需对所有清单进行报价,未全部报价视为无效。逾期未上传成功的公开询比价单位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6月21日下午16时,进行线上开标。
8.联系方式
公开询比价单位: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西145号
中心询价业务联系人:胡嘉惠 18167075941
公司询价监督联系人:李敏志 18610860755
二、报价单位须知
1.公开询比价报价
1.1报价单位应结合自身的实际能力和市场因素,进行合理报价,若报价不符合公开询比价文件要求,公开询比价报价视为废标。
1.2公开询比价报价需充分考虑油料价格波动、道路运输治超、运输过程中道路变化情况等一切可能造成运输成本变化的风险。
1.3报价单位应充分考虑和组织适应各种环境下的运输车型,并根据需求,无条件安排组织适应实际通行能力的运输车辆。
1.4报价单位公开询比价报价为固定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公开询比价方提高费用标准。
1.5报价单位所供应材料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
1.6报价单位需将报价单原件及盖章扫描件(PDF版本)上传系统。文件名称:公开询比价文件编号报价单-报价单位公司简称。
2.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后90天
3.公开询比价报价单价参照如下(报价信息价不作为结算依据)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2标项目:
综合单价=基准价+调节价+运输单价,其中:
(1)报价基准价:网价参考2025年2月19日“泰普克”沥青泰国至华南到岸价=(网价540美元)*汇率7.1705*(1+增值税率13%)=4375.44元。(网价、汇率选取日期:2025年2月19日。)乳化沥青计价基准日的基价按52%的参入比计算。(乳化沥青结算价=网价*参入比52%+调节价+运输单价)
(2)调节价:含码头装卸、仓储、运费等,具体装卸及仓储时间按买方实际需求确定,该费用标准不随仓储期限变化而变化。
(3)运输单价:指把货物由生产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
(4)一票制结算(包含货款和运费),卖方向买方提供全部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为13%)。如卖方未能按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买方不能支付款项至卖方,卖方不能以此停止供应。
(5)如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按国家新税率执行。
(6)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卖方应确保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则卖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
2.卖方供应材料质量应符合:JTG F40-200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引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规范如果有修改或新颁,应由买方决定是否适用新标准或新规范,对此卖方应予理解并承担其风险。
3.向卖方下达需求计划前,经双方协商一致,买方可对当批次货物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提出特殊要求。
(7)验收和计量:物资运输至约定地点后,买方按照沥青及乳化沥青过磅验收方式进行数量验收,以买方指定的经计量标定合格的地中衡称量称重到场产品重量,与卖方发货单到场产品重量进行校对,如卖方出厂重量与买方指定地中衡称校对相差在±3‰时按照卖方出厂重量计算,超出±3‰时按照买方地中衡称数量计算。验收结果经买卖双方或双方委托人现场共同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可采用第三方双方认可的公磅核对,产生费用由错方承担。经验收合格的货物,以双方代表在【收料单】(收料单、发料单、送货单、运输单等收发料凭据的名称)上共同签字的实际数量为准。【收料单】(收料单、发料单、送货单、运输单等收发料凭据的名称)应包含当批次货物的规格、数量、型号等,但不包含价格,如上述文件中有任何价格、价款信息,无论何人签字或盖章,该价格、价款都不是对合同的变更,对双方均无约束力。非经买方指定的人员签署的收料单,不得作为双方结算支付的依据。
(8)买方在货物交付前有权要求卖方配合进行一定频率的实地考察、抽检、试验。抽检、试验按“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批次”的方式进行,检测及样品费用(首次外检)由买方承担。
(9)买方对到场材料抽检或交付完成后发现当批次货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卖方应在 3 日内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包含但不限于吊装费、人工费等),若买方要求卖方重新供应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材料,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10)买方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后,应立即停用、封存、妥善保管货物,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卖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后 1 日内到达交付地点处理。
(11)双方对货物的质量或质量问题导致的货物价值损失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均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或评估机构鉴定、评估。鉴定、评估检材应由双方共同取样,鉴定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卖方应承担鉴定费,还应在 当 日内将不符合约定的货物清理出场;鉴定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应承担该等费用。
(12)材料使用过程中,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由卖方承担修复费用,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4.结算及支付方式
4.1结算方式
物资结算实行浮动价结算,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为一结算周期。结算单价指将物资运至公开询比价单位指定工地交货后价格。结算数量:沥青以过磅数量为准。
(1)结算单价=基准价+调节价+运输单价,基准价为浮动单价,以订单当日“百川浮盈“ “泰普克”沥青泰国至华南到岸价*汇率* (1+关税税率)*l(+增值税率13%)(以人民币为基准,网价中的人民币以当日美元汇率换算,保留2位小数)该平台在基准日有如遇到货当日没有网价,则参考前一天的网价,如到货当天有多次网价以第一次网价为准;乳化沥青计价基准日的基价按52%的参入比计算。
(2)一票制结算(包含货款和运费),卖方向买方提供全部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为13%)。如卖方未能按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买方不能支付款项至卖方,卖方不能以此停止供应。
(3)如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按国家新税率执行。
4.2付款方式
先货后款,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于每月11日进行结算对账,(结算周期为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买卖双方根据供当期货量办理月度结算,结算对账后卖方依据结算确认单在结算对账当月,且最迟不可超过7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于30日内支付所欠卖方当期款项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货到工地后3个月后在无质量争议且质量保证期满后10日内返还给卖方。(因发票延后导致财务当期无法挂账的除外)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前,买方有权拒绝付款。卖方收款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收款收据。
买方以网银电汇、银行承兑汇票、E信通或云信等金融产品支付。如卖方收到买方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E信通或云信等金融产品后,由此产生的成本费用据实由买方承担,卖方需提供贴息凭证,在结算单上进行确认,并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当期国家政策)。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前,买方有权拒绝付款。卖方收款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收款收据。
5.公开询比价报价的评审
5.1如果报价单与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报价存在不符的,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报价为准。
6.中标人的确定: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公开询比价价最低的报价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7.合同签订:招标单位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根据公开询比价文件和中标人的公开询比价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公开询比价单位取消其中标资格,按照公开询比价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公开询比价报价单:附件1
附件列表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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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乌山特大桥 公开询价公告-钢板.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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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预览 |
2 |
福建乌山特大桥项目报价单.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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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预览 |
物资信息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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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道路石油沥青 AH-70 |
70#A级 |
吨 |
2 |
改性沥青 SBSⅠ-D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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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
3 |
乳化沥青 PC-3 |
乳化沥青 PC-6 |
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