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1.1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地铁九号线四标剩余附属围护桩工程,建设地点位于 辽宁省沈阳市,本
次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见2.1条)。
1.2 招标内容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阳地铁九号线四标剩余附属围护桩工程,具体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报价清单》相关内容。本次招标内容阳地铁九号线四标剩余附属围护桩工程,具体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报价清单》相关内容。
2.计划工期2.计划工期
(1) 工期要求应以招标人开工通知进场为开工时间,以完成全部作业内容,并以招 标人通知退场为完工时间。
3.质量要求3.质量要求
本工程要求质量达到 合格 标准。同时满足业主承包合同的总体质量目标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4.投标人资格要求
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劳务企业准入证且未被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
黑名单的企业单位,具备本招标工程项目劳务分包资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4日;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44号中铁七局沈阳地铁项目部
联系人:张淑婷
电话:13386880437
6.现场考察6.现场考察
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必要时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7.投标文件的递交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9日09:00 时(北京时间),如有调整,招
标人将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8.开标8.开标
8.1 开标时间:2025年5月9日09:00 时(北京时间);
8.2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44号中铁七局沈阳地铁项目部(鲁班系统线上开标)
9.投标保证金9.投标保证金
9.1 投标人须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 1500015000 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银行转账)作为投标保证金。
9.2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5 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转做履
约保证金,返还时间详见合同内容(无息)。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营业部
户 名:中铁七局集团长春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431902399710707
备 注:沈阳地铁九号线四标剩余附属围护桩工程-投标保证金。
10.其它10.其它
10.1 投标人应结合施工现场和自身管理水平进行自主报价。
10.2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侯选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出;
(2)确定的投标人未能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合同;
(3)投标人之间存在串标、恶意围标的。
11.发布公告的方式11.发布公告的方式
11.1 鲁班网:
https://www.crecgec.com/
13.13. 招标项目:沈阳地铁九号线四标剩余附属围护桩工程招标项目:沈阳地铁九号线四标剩余附属围护桩工程
14.招标人: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淑婷
电话:13386880437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44号中铁七局沈阳地铁项目部
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地铁第三项目经理部
2025年 4 月 27 日
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地铁九号线四标剩余附属围护桩工程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