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项目简介:
1.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询价采购1台160t龙门吊 (编号:SCFA00000041913),贵单位如有意向,请于 2025 年 04 月 19 日 23 时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上确认参与,按下列要求投标:
2、 投标人资质:
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真实有效的特种设备租赁资质、特种设备安拆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2)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图片(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红章页面)/开户行许可证。
(3)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或中交的合格物资设备供方,有近3年同类工程通用门式起重机租赁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运输、租赁、安装、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同时具备通用门式起重机安拆资质。
(4)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局查询网等相关网站无信用问题证明。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列入中交集团或三航局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或正处于司法纠纷状态;
标的: 160t通用门式起重机1台 ,须为三年内出厂的较新设备,租期10个月,进场时间2025年05月01日。1、设置2套起重量各为80t的起重小车及配套吊索具(吊钩选用山字钩);2、配2套起重量各为10t的电动葫芦;3、起重吊高12m;4、跨距40m;5、出租方提供220米钢轨;6、主线采用滑线式;7、遥控手柄可以联动控制;8、配地锚、电动液压夹轨器及防风拉索等装置;9、路侧主梁需悬挑6米;10、配各重量、高度、行程限制器及大车行走警报系统;11、主梁中心承重160t;12、出租方配常驻维修工1名(日常所需维修更换的配套件出租方自备)、13、租赁发票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出租方负责检验取证(特种设备检验报告及使用登记证)、出租方提供轨道、出租方负责安装、拆除龙门吊及安拆所涉及的运输、吊装设备。出租方负责每月检查及保养一次。出租方负责免费维修保养,出租方配常驻维修工1名(工资由出租方承担),设备出现故障,1次维修时长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耽误施工进度,否则每次将视影响程度罚款。报价应含设计、制造、税金、运输、装卸车、安装调试、取证、设备拆除退场及过程中的所有人工、材料、机具、保险等直至招标方验收合格可以正常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及后续使用过程中的维修保养费用。
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4、 需求数量规格:详见附件:报价表。
5、 预计供货时间: 2025年05月03日前 。
6、 交货地点: 玉环市坎门中心渔港扩建工程施工现场(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坎门镇黄门村) 。
7、 计量及验收方式: 取得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后开始计算租期,通过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的检验及项目部的试运行,满足施工要求后,方可视为验收通过 。
8、 技术要求: 1、设置2套起重量各为80t的起重小车及配套吊索具(吊钩选用山字钩);2、配2套起重量各为10t的电动葫芦;3、起重吊高12m;4、跨距40m;5、出租方提供220米钢轨;6、主线采用滑线式;7、遥控手柄可以联动控制;8、配地锚、电动液压夹轨器及防风拉索等装置;9、路侧主梁需悬挑6米;10、配各重量、高度、行程限制器及大车行走警报系统;11、主梁中心承重160t。 (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国家技术标准要求及图纸要求)。
10、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可汽运直达,运费由投标单位承担 。
11、定标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
12、定价机制:
12.1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
13、付款方式:
电汇,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招标方试运行验收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报告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收到付款相关资料后,每【季】按双方书面确认单据支付 70 %的款项,留30%作为尾款。设备租期届满后30日内办理最终结算,尾款于最终结算办理完成后30日内结清。
如遇承租方资金紧张,出租方应给予承租方6个月的宽限期,此期间不产生任何费用。
14、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14.1供方保证:按需方要求按时交货。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支付5000 元作为违约金。
自交货日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 7 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2 %作为违约金。
14.2供方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达到需方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则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无条件保质保量迅速的重新供货或补足差量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则需方也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须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2 %作为违约金。
14.3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在付款时,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15、询价报价文件及报价单的递交:
15.1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04 月 23 日 23 时前通过(https://sp.iccec.cn/(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15.2投标人须认真阅读附件二《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处置流程》,出具附件三《信用承诺书》和附件四《合规声明》,与报价附件一并上传(报价时未出具信用承诺书及合规声明的,作废标处理,中交集团内部单位和集团红名单企业无需出具)。
16、开评标:招标人于 2025 年 04 月 24 日 9 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进行线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招标人有权力拒绝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报价。
17、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在 10 日内前来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18.报价有效期:本次询价报价有效期为 20 日,报价文件通过开标生效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在询价有效期截止前,供应商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报价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9.投标说明(投标文件中各厂家至少需要提供的内容):
(1)产品性能、技术参数、主要配置等的详述;
(2)产品工期的详述;
(3)产品付款的详述:货到安装调试完成供招标方正常使用后,承租方每【季】按双方书面确认单据支付70 %的款项,留 30 %作为尾款。设备租期届满后30日内办理最终结算,尾款于最终结算办理完成后30日内结清。
各参与投标单位,对招标方付款要求无偏离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若对招标方付款要求有偏离的,也请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投标单位所认可的付款方式。招标方将在评标时,进行综合考虑。
(4)产品售后服务的详述(售后点、响应时间、质保时间、质保期内责任的划分、质保期内部件损坏责任的划分等)
招标人(盖章):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462号
联系人: 高喜财
联系电话: 18868907387
2025 年 04 月 01 日
附件:询价函(含报价表)
附件列表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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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160t龙门吊租赁询价函.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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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预览 |
物资信息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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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轮轨式门式起重机 100-320t |
配液压夹轨器及缆风、地锚、出租方负责维修保养、检验取证(使用登记证)、出租方提供轨道)、出租方负责安装、拆除及安拆所涉及的运输。 |
12 |
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