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青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河道治理及修复工程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社会投资人
建设单位: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湖国家湿地保护工作中心
建设地点: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
建设规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社会投资人,按照“政府主导、企业投资、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社会投资人中标后按照企业投资项目形式立项,并由主管部门予以核准或备案。社会投资人负责整体项目的融资、投资、项目管理、工程建设、项目融资资金及利息偿还等工作。社会投资人的主要职责为:(1)河道治理工程:河道清整、疏浚,进行土方开挖工程,包含采砂迹地河道淤积改造、溢流砂堆及河道清淤、漫滩地地形整理及岸线整理、栖息地恢复。(2)弃砂综合利用:包括弃砂运输、存放、加工处理等。社会投资人通过弃砂销售收入实现其全部投资回报。总投资1.5亿余元。
第一名:青龙满族自治县九润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第二名:慧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名:天津建总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