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1.招标条件
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ZT1标段项目已由我单位中标,现已具备施工条件,为了
加快该项目整体工程建设进度,现就沈海高速公路ZT1标路基植物护坡绿化工程所需施工合作队伍(以下简
称“投标人”)进行公开招标,特此公告。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主体工程一标段(ZT1)起点位于G15沈海高速公路与G2011青新高速交叉位置,路线起点桩号K566+
564.626,终点桩号K574+500.0,主线里程长度7.935km,位于平度市南村镇。主要有路基工程(含河道
防护)、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绿化环保工程等。施工地点在山东省青岛
市平度市南村镇项目经理部,拟定开工日期2025年4月13日开工,拟定竣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工期:1
70天。
2.2招标内容
主要工程项目及内容包括 喷播植草(含灌木籽)74854.5m2;铺草皮54718.4m2;植物纤维毯78119.
5m2;具体见附件《分包立项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批表》。
本次招标主要工作项目、数量及概况:本合同范围内结构物主要为K566+564.626~K574+500.0全长7
.935km路基植物护坡绿化工程,主要工程量:喷播植草(含灌木籽)74854.5m2;铺草皮54718.4m2;植
物纤维毯78119.5m2。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须知“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独立投标,严禁合伙或联合入股参与投标。
3.3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同法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
件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已在招标人处办理了准入且有意参加投标者的,请于2025年3月12日17时10分至2025年3月19日17
时30分前在中铁鲁班平台响应,并按照投标方资格审查要求,将资格审查资料线下发投标方审核。
4.2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保证金按22万元万元/包件收取,/包件收取,缴纳方式: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以现缴纳方式: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以现
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申请人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全称: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1010193200201001
备注备注:汇款时需在备注栏注明“:汇款时需在备注栏注明“沈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沈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ZT1标路基植物护坡绿化ZT1标路基植物护坡绿化工程投标保证金工程投标保证金”。”。
4.34.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当准许,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收
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收到中标通知
书后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招标招标人人与中标人签订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后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
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应在线上及线下同步提交,在线上传至中铁鲁班商务网(网址:https://www.crecgec.co
m/),线下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沈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ZT1标项目经理部。
5.2投标文件应在2025年 4月1日 17 时以前送至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三城路151号 ,逾期送交
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文件不得擅自更改,需作澄清时,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办
理。
6、招标人信息6、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三城路151号
联 系 人:孙全政 电话:15737973258 邮箱:791282252@qq.com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及要求投标须知及要求
序号序号 投标须知表投标须知表
1.1 工程名称 沈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ZT1标路基植物
护坡绿化工程
1
1.2 工程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
2 2.1 招标组织单位 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
3
3.1 本次分包招标项目 路基植物护坡绿化工程
3.2 分包招标范围
沈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ZT1标K566+564
.626~K574+500.0全长7.935km路基植
物护坡绿化工程
3.3 分包模式 专业分包
3.4 工期要求 2025年4月13日至2025年9月30日,同时
满足建设方要求
4 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为履行本工程合同履行的目的,参加投
标的单位必须具备专业分包资质。
2.分包准入制:投标人必须是集团公司工
管系统合格企业。
5 5.1 现场考察
投标方在投标之前,对本招标工程现场条
件、工程位置、周围环境、道路、交通、
材料堆放场地等情况,可自行详细了解也
可按照招标方的统一安排进行勘察现场。
6 6.1 招标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
7.1 报价方式 清单综合单价(按招标人提供的的清单数量
表报价)
7.2 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最高投标含税控制价为本工程最高投标含税控制价为2933954.972933954.97
元,增值税税率为元,增值税税率为99%%,高于控制价的废标,高于控制价的废标
。。
8
8.1 分包招标工程量清单 (以招标人发送电子版清单为准)
8.2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方需于投标截止之日缴纳投标保证
金2万元;
2.缴纳方式: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以现
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
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 账户名称: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
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
行营业部
4. 账号:2011010193200201001
5. 银行联行号:103100000018
(备注:沈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ZT1标
路基植物护坡绿化工程投标保证金)
8.3 成交服务费(仅限纳入集团交易中心的项
目) /
9
9.1 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必须达到国家、地方、业主的施
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争创优质工程
9.2 转包和分包规定
不得将本工程分包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
工程再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禁止转包
。
9.3 履约保证金缴纳
1. 中标方缴纳现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签约
合同额的2%;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金额
为合同额的10%(保函必须是“见索即付
”条件的保函);
2.缴纳方式: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
的银行保函、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3.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招标公示的3个工
作日内完成履约金缴纳,否则,视为自动
放弃中标资格。
9.4 税费 乙方应缴纳的其他税金含在单价内。
10
10.1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本次招标文件可在鲁班平台下载,或经提
前联系认证后网络发送),其他所需提供的
资料在投标时现场提交给投标人员。
10.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0.3 携带的原件
1.劳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的“授权委托
书”;
2.投标文件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0.4 投标资料递交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三城路151号
11
11.1 标前答疑会议 开标前3天召开线下答疑会,投标人提问时
间不得晚于开标前3天。
11.2 开标日期 开标日期为2025年4月1日17:00(如有变
化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1.3 招标单位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孙全政 电话: 15737973258
一、投标费用一、投标费用
任何情况下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踏勘施工现场、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组织
招标的采购人对上述费用及安全不负任何责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原则上属于我单位上级集团公司最新发布的《合
格分包单位名录》中的合格分包单位,或工程项目综合管理系统平台办理分包准入备案的分包单位,应该年
审的必须年审合格。
2、为履行本工程合同履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专业分包专业分包资质。
3、具有我单位上级集团公司核发的“分包企业准入证书”的投标单位,除提供“分包企业准入证书”
原件外,还须提供以下企业资复印件(盖企业红章):(1)建筑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许可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6)开户许可证;(7)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非企业法人签订合同及负责现场履约时需提供);(8)近三年有与本招标工程项目类似的施工业绩、机械设
备证明资料。
三、招标最高投标控制价(含税)三、招标最高投标控制价(含税)
本次招标工程最高投标控制价(含税)为:本次招标工程最高投标控制价(含税)为:2933954.972933954.97元(大写:元(大写:贰佰玖拾叁万叁仟玖佰伍拾肆元玖贰佰玖拾叁万叁仟玖佰伍拾肆元玖
角柒分角柒分),增值税税率为),增值税税率为99%%,投标人,投标人的报价如低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控制价的的报价如低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控制价的70%,将被视为低于工70%,将被视为低于工
程成本价,将不被招标人接受。程成本价,将不被招标人接受。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四、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前5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
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
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2、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
、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必要时
,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格式按附件要求填写);
(2)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3)投标单位资格证明
(4)工程量清单报价清单及附表;
(5)承诺函(需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单位资格证明
(7)施工业绩证明(附合同复印件、联系人、电话或其他证明资料)
(8)施工组织设计及合理化建议(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方案、进度指标、设备性能及型号铭牌、施工组织
等方面提交技术标书)
2、勘察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统一勘察现场。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安排勘察,以获取编制
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3、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或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
后果承担责任。
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提交贰份,其中1份正本和1份副本,并分别写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字
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A4纸
打印。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包装在一个包内。
(2)标志:投标人在封袋上必须写明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地址。
2、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时间前和要求的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并根据要求的方式、时
间将加盖企业红章的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鲁班平台上,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和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
收。
3、本投标书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内有效,如未中标60天后自动失效。
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控制价的,或被招标人视为低于工程成本价的;
(2)投标文件未在开标时间之前送到的。
(3)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无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七、其他七、其他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