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位于平阳县鳌江镇南山下隧洞3.2米出口,沿线依次穿越兴仓路、龙湖公路、龙金大道、灵海大道,终点为在建龙港市新城水厂进水管(其中鳌江镇南下隧洞3.2米出口—鳌江属平阳县
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引水管道约16km,设计起点为平仓引水南干渠,位于平阳县鳌江镇南山下隧洞3.2米出口,沿线依次穿越兴仓路、龙湖公路、龙金大道、灵海大道,终点为在建龙港市新城水厂进水管(其中鳌江镇南下隧洞3.2米出口—鳌江属平阳县,长度约385m;鳌江—兴仓路—龙湖公路—龙金大道—龙金大道与灵海大道交叉口以北约600m属龙港市,龙金大道与灵海大道交叉口往北600m—龙金大道与灵海大道交叉口往东约2270m属苍南县,龙金大道与灵海大道交界口往东2270m—在建龙港市新城水厂属龙港市)。龙金大道管径为DN2000,灵海大道管径为DN1800,近新城水厂段管径为DN2000,管材采用钢管。陆地段引水管道采用开挖直埋、顶管(12处共约4930m,其中单段顶管最长1000m)、管桥(14处共约631m)的方式,过鳌江段采用顶管施工(长约400m)。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确定本工程工程等别为IV等,本工程承担龙港市主要供水任务,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项目施工总工期为24 个月,项目静态概算总投资为41731.56万元。
第一名:浙江省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8711594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