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总则
1.1 招标人
名称:中铁建工集团(东莞)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规划二路与东莞大道交叉口东莞轨
道交通大厦12楼
联系人:夏帅宾 联系电话:17329978596
1.2 项目名称 东莞滨海湾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1.3 建设地点 滨海湾新区迎宾路与苗涌东侧规划次干路交汇处东侧
1.4 分包招标范围及标段
划分
分包范围:东莞滨海湾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坪漆、标识专
业分包工程
分包工作内容:东莞滨海湾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所有地坪漆
、标识专业分包工程;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拟定一家中标
1.5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158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5 月 3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11 月 04 日
1.6 质量要求
工程验收依照国家现行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东莞市
或广东省的有关质量验收标准。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
合格率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
1.7 合同计价模式 固定单价
1.8 分包限价 招标控制价为 3417225.37元(含税);超招标控制价视为无效
。
1.9 增减项的计价方式
因变更设计或其他原因导致工作项目和数量增减时,应按约定调
整合同价款。其中,分包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结算时执行
相应的单价;有类似项目的,结算时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没有
类似项目的,按当地定额指导价下浮 20 %确定并作为结算依据
。定额指导价中没有的项目,由甲乙双方在变更事项发生后 7 日
内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合同价款调整、具体支付等事
宜。
1.10 保修期 2年
1.11 付款条件
施工过程中,甲方在各期过程结算完成且乙方提供相应金额
增值税发票后 30 日内,支付当期结算额的 70 %,整体分包工
程完工后支付至已结算工程量的 80 %,封账协议签订且乙方提
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 30 天内付至最终结算额的 90 %,工
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分包结算价的97%,剩余结算款作为质量保
证金,执行质保金相关条款。乙方需承诺每次收取工程款时保证
每次不低于30%的工程款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专项费用以甲方代
付工资形式支付乙方本项目承包范围内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此专
项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专项费用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应得合同价款中扣除相应部分款额;专
项费用支付完农民工工资有结余时,剩余专项费用于甲方账户无
息留置。如乙方未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应得合同价
款中扣除相应部分款额,代为支付农民工工资,且乙方应积极配
合甲方开展相关工作不得对结果有异议。
1.12 甲供材及甲供机械 钢筋、混凝土 详见合同范本附件二、附件三
1.13 材料品牌 详见合同附件
1.14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
足部分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形式补足,或从第一次工程款中扣
除。
履约担保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安全保证金 壹 万元。
1.15 住宿及生活水电费
□乙方自理
☑甲方提供乙方现场生产、生活使用的临时设施,甲方提供房间
内设施(含空调一台 3000 元、上下床及床板 200 元每套),
房间内设施退场时乙方要保质保量的退还甲方,有损坏的乙方按
原价赔偿,具体内容及数量详附件四《甲方提供临时设施一览表
》。每月每房间使用费按照 600 元标准计取(含用电 200 度,
超出部分,按照电 1.5 元/度计取,该费用在过程验工中扣除,
生活区生活用水费用 不单独收取 。
1.16 施工水电费 施工生产水电费及生活用水按结算价款的 1% 收取,该费用在过
程验工中扣除。
1.17 零星用工价格 技工含税综合单价为: 37.5 元/小时,普工含税综合单价为: 2
5 元/小时。
1.18 其他事项
本次招标以不含税价格为评标定标依据。施工过程中无论税点如
何调整,不含税价格不做调整。
投标人须知与合同文本如有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为准。
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合同条款进行调整。
1.19 投标人资质条件 资质条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
其他:2024年度地坪漆工程框架协议采购入围单位
1.20 踏勘现场
不组织
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取得踏勘回执,并编入投标文件。未取得
踏勘回执的投标人视为未踏勘现场,投标文件不予评审通过。
踏勘联系人:郭猛 联系方式:18027107822
1.2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22 再分包 不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分包工作分包给第三人,无论是否具备相
应资质
1.23 偏离 不允许
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见文本
2.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前48小时内
2.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
间 投标截止日前24小时内
3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3.1 投标截止时间 20252025 年年 0101 月月 1616 日日 1717 时时 0000 分分
3.2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
3.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 万
开户名称:中铁建工集团(东莞)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营业部
账号:769911372010888
注:转账请注明“东莞滨海湾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坪漆、
标识工程投标保证金”
备注:不接收个人名义以及其他公司名义的投标保证金。中铁建
工集团有限公司A级 B级分包企业可不递交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事宜联系人:吴卓伟
电话:17352652442
请尽早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并将回执发送至 (1576276394@
qq.com确认)以免影响鲁班网投标。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A
级B级分包企业选择减免投标保证金的,请及时发送相关资料到
上述邮箱地址,招标人确认无误后可不递交投标保证金。因投标
保证金递交不及时导致的一切问题,投标人自行负责。
3.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的年份要求 3 年
3.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3 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不允许
3.7 签字或盖章要求 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3.8 报价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线下同时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
前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上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同时在规定的截
标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规定地点。
1.1 投标文件电子版递交:
截止时间为 20252025 年年 0101 月月 1616 日日 1717 时时,投标人必须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填报投标报价(含税价)。
填报网址: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
1.2 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
截止时间为 20252025 年年 0101 月月 1616 日日 1717 时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至规定地点。
递交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与规划二路交界处东莞轨
道交通大厦12层,联系人: 夏帅宾 ,联系电话:17329978596
递交方式:投标人可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也可邮寄投标文件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务必确保投标文件于截标时间前送达。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 . 3 线上线下两种递交方式缺一不可,其中任何一种方式递线上线下两种递交方式缺一不可,其中任何一种方式递
交不成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交不成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纸质版投标文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纸质版投标文
件校核鲁班网报价。件校核鲁班网报价。
1.4、本次报价任何单项价格,同等条件下相同做法不能高
于框采协议价格。如报价高于框采协议价格,则视为无效报价。
4 投标投标
4.1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与规划二路交界处东莞
轨道交通大厦12层
招标人名称:中铁建工集团(东莞)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东莞滨海湾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投标人名称:
东莞滨海湾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坪漆、标识工程专业分包
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不得开启
4.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规划二路与东莞大道交叉口东莞轨道交通
大厦12楼 联系人:夏帅宾 联系电话:17329978596
5 开标开标
5.1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2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截标时间
开标地点:
5.3 开标程序 招标人另行组织开标
6 评标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组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集团分包招标管理办法确定。
6.2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
6.3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每个标段2家
7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7.1 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资料必须齐全,如缺失,将会影响综合评审。
7.2 综合单价分析表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如未填写或不按规定格式,将会影响综合评审。
中铁建工集团(东莞)建设有限公司
2025 年 01 月 03 日
附件一: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