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中标承建新建项目工程,其中部分G42与站场道路沥青铺设工程需进行施工分包,诚邀中铁二局范围合格协作队伍参
与投标。
一、招标内容
1. 分包工程地点:重庆市万州区。
2. 分包工程概况:
中铁二局渝万枢纽一标项目经理部:G42与站场道路沥青铺设工程。
(中标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在招标人承担工程范围内调整工程量,单价按照中标单价不得调整。)
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4. 工程说明:本工程采取本项目施工设计要求的规范及标准,并须符合建设单位与我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条款约定。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分包工程对应的有效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施工分包工程必要的资源(工程施工机械原则上为
自有,并在投标时提供证明资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 报名地点:重庆市万州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渝万枢纽一标一工区项目部。
3. 报名所须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资
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资料(以上资料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0255年年1月1月99日日,上午10:00,上午10:00。。
五、开标地点:重庆市万州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渝万枢纽一标一工区项目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超 电话:1838219599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要求及说明
1. 开标现场投标人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投标单位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照本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发生误差
,没有按照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没有对招标文件诸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造成投标风险,将由投标单位自
行承担责任。
二、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本工程禁止转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分包资格,并按合同约定进行违约处罚。
三、现场踏勘
我公司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单位要对影响报价的因素以及施工环境等条件自行查勘和研究,投标时需充分调查和考虑本项
目的现场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条件、征拆进度、当地水文、气候等因素),对于有经验的投标人须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
和估价,投标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以及施工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任何理由,提
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 投标函(格式附后);
2. 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 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格式)、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格式)、拟投入的主要
人员(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证书)、设备资源表(附设备合格证);
4. 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纳税人身份证明、开户许可证);
5. 业绩及诚信证明;
6.自有机械证明(附所有机械购机型号、购买发票);
7.投标人承诺书;
8. 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其他内容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1.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并包括应有的附件和投标单位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2. 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另需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拷贝到U盘内,与投标文件一起封装),其中一份标
明为“正本”,其余两份标明为“副本”。正本与副本内容应一致,如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密封,封口须
加投标人公章,封皮上注明“ YWSNSG-1(一)[2024] 专业01号G42与站场道路沥青铺设工程投标文件”;
3. 投标单位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表格,表格内容不得更改;
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以下简称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公章;
5. 填写投标文件时,如有修改,则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
6.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所需费用自理。
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的,经评委会审定视为作废
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投标文件未按照规定密封的;
3. 未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
4.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或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的;
5.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6.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投标报价的编制原则
1. 投标人的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不得明显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
2. 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澄清、补充文件等要求,参照有关定额、费率标准及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并
根据市场价格及投标人实际情况编制投标报价,但其投标报价不得明显低于该项目的成本价;
3. 应由投标人承担的各种临时设施费用、施工技术措施费用、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等辅助工程内容以及各种管理费、劳动保
险费、风险费、税金、规费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如没单独报价的,视为包含在所报的总价内。
4.工程数量为预估量,只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不作为验工结算及支付的依据。在中标人进场后,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实
际情况、施工能力及工效调整工程数量,投标人不得有异议,且不得以工程量变化等任何原因为由调整投标单价。最终结算以符
合合同约定、经招标人及监理验收合格的不超设计数量的实际完成数量为准。
5. 投标报价视为有经验的投标人,在投标前已对现场进行过详细考察,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配置资源,满足施
工需要,报价中已考虑停、窝工风险及费用包含在单价中,不另行报价。
八、确定中标人的标准及原则
1. 投标文件采用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记录表”。符合性审查没有通过的,该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处
理。
2. 评标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以下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分,评标内容应包括:商务(资质、业绩、实际负责人信
誉、投标文件响应性)、施组(资源投入、工期计划、安全质量标准)、报价(单价、总价、不平衡报价情况和增值税税率)及
招标文件中的规定的可加减分项,详见附件2“劳务分包招标评分表”,最终得分最高者为拟定中标人。
1)报价得分的基本评分原则如下:
①投标人自主报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889771.44元(不含税)。。投标人报价总额或子目报价偏离标底价,偏差在±15
%以内的为有效标,偏差在±15%以外的为废标。
②计算基准价:从投标人有效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其余投标报价取平均值得本次评标的基准价。如基
准价与标底价偏差在±10%以外,本次招标流标;基准价与标底价偏差在±10%以内,则对有效报价进行评分。
③计算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得分:投标人报价总额每偏差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报价评分保留两位小数)。
2)根据分包企业的资信等级及满足下面项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加分:
①A级分包企业可加3分,B级分包企业可加2分,C级分包企业可加1分,D级分包企业不加分;
②拟上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如为投标人自有的加1~2分;
③投标人在中铁二局范围内业绩评价较好的,加0~2分;因资质或业绩审查或现场澄清达不到要求的,不予中标;
④为中铁二局作出特殊贡献的,且在资金、安全、质量、施工组织能力方面有保障的队伍加1~2分;
⑤施工方案及招标组要求澄清的一些事宜加分1~2分。
九、履约保证金缴纳
G42与站场道路沥青铺设工程无需缴纳。
十、双方特别约定
遵循“先开票、后付款”原则,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前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验工金额和约定时间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
票,发票需满足“营改增”后“三流一致”(即合同主体、资金支付主体、发票主体三者保持一致)原则的要求,并于发票开具
后5日内提交给甲方。
十一、其他说明
1. 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根据具体情况需对工程任务重新划分的,中标人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调整,并不得以此为理由调
整单价。
2. 投标人中标后,如施工进度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对施工任务进行重新划分,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 如因施工进度需要额外增加或减少工作量,中标人无条件服从且不增加任何费用。
4. 投标人中标后,严格按照规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人员、设备进场项目分部将严格按照合同对中标人进行履约检查,含
人员、设备等检查验收,针对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公司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对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法律责任。
5.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配置足够的工程技术人员并无条件地配合招标人作好施工测量和试验等工作,不
得另计任何费用。
6.投标人中标后,如工期、质量、安全及资金方面等能满足招标人要求,项目部可根据具体情况在项目范围内奖励投标人;
否则如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工程调减,并追究违约责任。
7.投标人中标后须服从项目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要求。
8.投标人中标后必须配备持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9.投标人中标后,施工中涉及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电工、焊工、起吊人员等。
10. 每期结算后的支付额不超过经招标人审批通过计价额扣除3%质量保证金及由乙方承担的有关费用后总额的80%。合同
封账协议签订后3月内付至应付款总额的90%。甲方工程竣工移交完成后3月内支付至97%,剩余3%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完后按
照甲方文件规定支付。(该条款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更改,支付比例根据业主支付比例进行调整,原则上不得超业主支付比
例)
附件:
1. 资格审查记录表
2.分包招标评分表
招标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渝万枢纽一标项目经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