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 年
龙门吊租赁询价公告
由于工作需要,我公司准备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 租赁服务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第二章中第二 十二条规定,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
理信息系统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 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 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 3 家情形的,询价小组将根据具
体报价情况重新询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
4、付款单位:广西中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结算支付方式:
- 结算方式为定期结算:乙方指定贷款结算人于每月10日持甲方签认并经甲方审核无误的单据到甲方材料部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 结算后5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填写的发票信息不得有误,或发票折叠、挤压、发票专用章压住发票金额等情况,甲方在结算完毕取得发票后,甲方于次月支付本次结算货款的65%,剩余35%计入后续欠款中,于上次支付3个月内完成支付,以此类推。付款方式为建行E信通(贴息费由乙方自行承担)、银行转账。
5、技术质量要求:
(1)设备进场需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相关型号,如发现型号不符,甲方有权利要求更换相应型号设备,更换期间发生的进出场费、检测费等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要求进场设备年限为5年以内。
二、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指配件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综合单价,即全部报酬。结算单价实行固定单价。
1、交货方式:甲方根据需求通知乙方订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根 据甲方需求计划发货。由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并卸落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供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工程结束;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武鸣区 伊岭工业集中区 B-122 号 ;接货人:余启波,联系电话:15972812659(甲方可
根据需要进行调整,由甲方书面或邮件、短信通知乙方)。
3、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报价含价款、税金以及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等物资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的其
他费用。
4、所投产品应当能提供方便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
三、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针对本公司所需求的各类物资做出的报价,应以不含税单价+
税费=综合单价的形式分列,且在报价,函中应显示所有物资的总金额。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加盖公司公章,并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中国交建
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物资采购联系人:李凤梅 联系电话:18275783245
广西中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5 日
附件列表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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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门吊租赁询价公告.pdf |
下载预览 |
物资信息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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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配备技师的建筑机械和设备的租赁或出租服务 |
12 |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