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3标段钢筋加工厂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108XX-LWZB001
1.招标条件1.招标条件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3标段钢筋加工厂工程已具备专业施工招标条件。
现由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3标段项目经理部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国道109高速公路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内,本标段为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第3标段,起
点位于房山区青龙湖镇口头村西侧,起点桩号为ZK3+780/YK3+800,终点位于青龙湖镇漫水河村北侧,终
点桩号为ZK6/021.5/YK6+018,标段长度为2.218公里,线路在口头村附近跨越京原铁路,在漫水河村分别
跨越大石河、阎河路(G234)、良陈铁路,标尾接第4标段。
2.2招标内容: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3标段钢筋加工厂工程。
主要工程数量(暂定量):钢筋笼加工量为1974.60t,桥梁基础钢筋集中加工量为231.60t,基础钢筋
集中加工(承台、系梁)量为1604.40t,型钢(含钢板)加工量为2186.061t,二衬钢筋加工量为1183.196
t,φ108×6mm 大管棚制作量为8160m,φ42×4mm小导管制作量为109368.2m。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1月24日。
2.4最高投标限价:
不含增值税价款合计7517706.98元(大写:柒佰伍拾壹万柒仟柒佰零陆元玖角捌分),含增值税价款
合计7743238.19元(大写:柒佰柒拾肆万叁仟贰佰叁拾捌元壹角玖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铁三局劳务准入资质,如没有获得准入证,将同时审查是否具备准入资格。中铁三
局“红名单”分包企业、合格分包名录中不同等级分包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红名单”、高等级分包
企业。
3.2投标人需具备承担分包任务的相应资质,完整提供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企
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等有效证件,未“三证合一”的还应提供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具有良好的信誉、业绩,并应出具近三年内施工类似工程的业绩材料。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设备(机具)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
,并提供相应有效证书。
3.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行业规范。
3.6列入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不满3年的或在中铁三局有不良行为历史的分包企业不得
参与投标。
3.7曾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企业,自
事故发生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不得参与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保证金的缴纳4.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2日至2024年11月07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
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及本人身份证在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3标段项目经理部(北京市房山区青龙
湖镇口头村中铁三局项目部)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现场领取,恕不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提前递交
、滞后递交、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届时请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在开标会之前签到参加。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地点和联系方式6.招标地点和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单位:中铁三局四公司商务管理部
联 系 人:高学佩 电 话:18600811906
招 标 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3标段项目经理部
招标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口头村中铁三局项目部
联 系 人:赵腾 电 话:13146303821
Email:13769387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