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榕湖饭店改造提升项目
暖通暖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IFB2024-11-18486112)包件编号:(IFB2024-11-18486112)包件编号:(BJ2024-11-18275044BJ2024-11-18275044))
1.招标条件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榕湖饭店改造提升项目己由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
由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参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2.工程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
2.1工程概况2.1工程概况
桂林榕湖饭店改造提升工程为EPC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工程分为国宾区和经营区
两个部分,国宾区的提升改造范围主要对九岗岭国宴厅以及8#楼的拆除重建,增加并完善大型国宴厅、接
待厅、会议室等功能。经营区保留了白崇禧故居以及4#楼白公馆,对5#、6#楼、10#会议中心以及一些配
套用房全部拆除后合并新建5#楼,打造成一个集商务、旅游、政务接待为一体的高端酒店。项目总建筑面
积:73589.84㎡,其中国宾区总建筑面积15861.31㎡,经营区总建筑面积57728.53㎡。经营区主要施工任
务集中在新建5#楼,总建筑面积55973.14㎡,地下一层,地上五层,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以及
部分大跨度钢结构。
2.2本项目招标范围2.2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内容为:桂林榕湖饭店改造提升项目暖通工程。
22.3.3工期要求工期要求
本次分包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投标人必须保证或提前达到业主或招标人的节点工期,
具体开工日期以谈判人指令为准。
3.质量要求3.质量要求
3.1工程质量标准:
3.1.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
3.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3-2016)
3.1.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8-2008)
3.1.4《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4-2010)
3.1.5《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5-2010)
3.1.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2015)
3.1.7《通风管道技术规程》 (JGJ/T 141-2017)
3.1.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检测技术规程》 (JGJ/T 260-2011)
3.1.9《变风量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JGJ 343-2014)
3.2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质量为合格,且满足招标人与发包人签订的总包合同对工程质量的约
定。满足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相关管理办法。
3.3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求。
3.4开通验收满足设计要求。
3.5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遏制质量问题。
4.投标人资格要求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中铁鲁班商务网注册认证并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劳务企业准入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中铁鲁班商务网注册认证并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劳务企业准入证且未被中铁七
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及《不合格分包企业
名录》的企业。
4.2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暖通工程施工
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相关类似安装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1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须具备本单位社保,并附在授权委托书后。
4.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施工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的业绩须
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2.3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
。
4.2.4投标人拟派项安全员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安全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
,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3本次招标: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4投标人有足够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保障有效地履行合同,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
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未在停标处罚期内;无行政监
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停业整顿等通知或通报,未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无经济合同诉讼等情况,财产未被接管
或冻结。
55.信誉要求.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高风险企业,
对失信被执行人高风险企业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废标处理。
66.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9日10时 30分至2024年11月24日10时 30分
R 线上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响应
后自行下载。
R 线下发售: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24日10时 30分前将购买招标文件款足额转入招标人指定
帐号,潜在投标人也可选择邮寄或前往中铁七局桂林榕湖饭店改造提升项目部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足额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
开开 户户 人: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桂林榕湖饭店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人: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桂林榕湖饭店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
帐号:帐号:2011 0101 9270 0694 00012011 0101 9270 0694 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或或开开 户户 人人: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桂林榕湖饭店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桂林榕湖饭店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
账号账号:660000013840000016:660000013840000016
开户行开户行:桂林银行观音阁支行:桂林银行观音阁支行
注:汇款单须注明:注:汇款单须注明:榕湖饭店暖通榕湖饭店暖通工程施工招标工程施工招标+招标编号+标段编号,汇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文件售后不+招标编号+标段编号,汇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文件售后不
退,不提供标书款收据;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退,不提供标书款收据;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
上完成“响应、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上完成“响应、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
7.现场踏勘7.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的,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8.投标文件的递交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采用线上线下同时递交,如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R线上线上
本次投标,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线上上传投标文件及附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电脑登录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开标大厅”查看线上开
标记录,并及时用手机微信扫码横屏签字确认,如未在开标后签字确认的,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
R线下线下
凡有效获取招标文件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0时10时 30分。
地点为: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桂林榕湖饭店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会议室(桂林市象山区象山
街道西城路33号)。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9.开标
9.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10时 30分
9.2开标地点: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桂林榕湖饭店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会议室(桂林市象山
区象山街道西城路33号)
10.投标保证金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于开标截止时间前3天以公对公转账
形式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同招标文件费转入账户)作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如招标人在规定时间未
收到投标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开启投标人投标文件。
10.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
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前补缴),返还时间详见合同内容(无息)。
11.其它11.其它
11.1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侯选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出;
(2)投标人之间存在串标、恶意围标的行为;
(3)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确定的投标人未能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合同;
1122.发布公告的.发布公告的媒介媒介
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
13.13.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桂林榕湖饭店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桂林市象山区西城路
33号)
联 系 人:王松
电 话:13037136795
电子邮箱:1358997583@qq.com
招标人: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