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宜昌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新建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宜昌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WYZFWYZF--33标段标段
站台及轨道上方顶板喷涂站台及轨道上方顶板喷涂劳务分包工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公告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
工程项目名称 新建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宜昌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WYZF-3标段
分包工程名称 站台及轨道上方顶板喷涂劳务分包工程
施工地点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
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新建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宜昌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WYZF-3
标段站台及轨道上方顶板喷涂劳务分包工程相关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E-K
轴区间内梁、站台板、轨道上方顶板以及与站台及轨道上方顶板喷涂工程相关的
部位及图纸中虽未明确但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与之相关的全部劳务工作,同时
包括与其他分包队伍配合的工作内容及本工程对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按施工要求
搭设施工操作架及防护架体
拟开工日期 2024年12月20日
拟完工日期 2025年6月30日
资金来源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和国内银行贷款,资本金占50%,国内银行
贷款占50%。
预算金额 含税116.62万元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报名截止日期 2024年11月21日
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相应的施
工劳务不分等级的劳务资质。并取得股份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合格劳务分包队伍
资格准入证》,无准入证号禁止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合法纳税人)。
3.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5.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工程施工业绩(含正在实施工程)。
6.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充分考虑中标后相关的各环节可能发生的费用变化情况。
7.投标人施工队伍必须保证人员充足,满足施工需要,满足黑白倒班施工要求,
坚持合法用工,手续齐全,并对劳动力的保障有足够的协调能力,否则不予进场
,投标人使用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符合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和招标人规
定的人员(如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生活区达到文明民工生活区标准,如达不到
要求,招标人有权清退,直至解除合同,责任在投标人。
8.经勘察工程现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及其附件、招
标图纸、施工方案或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完成新建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宜昌
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WYZF-3标段站台及轨道上方顶板喷涂劳务分包工程相关全
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9.投标人报价必须充分考虑现场条件及现场条件可能出现的变化。
10.招标人有权依据评标结果,结合本工程实际及投标人自身情况,将本招标文
件划分的各标段合理分配给经评审的最大限度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对此,
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且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偿。
11.所有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还,对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
,招标人不做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招标人具有对招标文件的唯一解释
权。
12.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完成承包范围内图纸内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清单中未单独列项但根据图纸、规范及施工工艺必做的项目,均视为已含在相应
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结算时不做增加。
13.根据项目需要,结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分包范围内的
施工项目、材料进行分包或采购,相关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投标人不得提出
费用增加、索赔、工期及其他任何要求。
补充说明
(一)提交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质量安全证书、税务登记证、开户行等公司资料复印件盖公章。
2、信誉承诺资料盖公章法人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
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二)投标人选择: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时出具法人委托书。
(三)投标文件送达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人民东路469号长房东
云台写字楼中铁长规大厦6楼办公室
联系人 杨雅琪
联系电话 1597347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