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车间加工项目
钢材组构件、钢格栅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WZKJ-AZ-2024-03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
1.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采购管理规定》;
1.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1采购单位概况:
中铁四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预埋件加工项目,主要承接高铁桥梁预埋件及附属构件的加工生产任务。主要加工产品为预埋件、桥墩吊围栏、声屏障钢立柱等铁路桥梁防腐钢配件。加工工艺采用多元合金共渗防腐处理,生产产品符合CRCC认证要求。2023年12月新增多元素粉末共渗防腐加工工艺,6月通过QCR认证。两项加工工艺每年需进行复检,每五年进货换证认证。另多元素粉末共渗防腐加工工艺需每年支付专利授权费用及按合同收入被第三方收取专利使用费用。
2.2招标内容:
2.2.1作为中铁四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为提高我公司在建和新开工项目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更好的和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互惠共赢的合作、现决定对中铁四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2024年度需采购的钢材组构件、钢格栅实行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选择一定数量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协议,确定上限价格,有效期18个月。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中铁四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各项目此次联合招标所涵盖的物资时,均与本次招标签署框架采购协议的入围供应商通过二次竞价的方式实施采购(如无特殊情况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招标)。
2.2.2本次框架协议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
2.2.3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各包件内数量不作为实际供应依据,仅针对投标人报价及评标需要,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3招标人发布入围结果公示前,有权组织相关人员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框架协议入围候选人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考察,生产厂家需予以配合和协助。被推荐并通过考察的入围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其为入围供应商。入围的供应商与中铁四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协议,确定上限价格,有效期18个月。框架协议时效期内,除地方或建设单位特殊要求外,需求项目与本次招标签署框架采购协议的入围供应商通过二次竞价的方式实施采购(如无特殊情况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且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13%),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3.5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响应并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5.1.1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5.1.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入“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最后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注:如投标多个包件,点击“展开包件”,多包件勾选后可同时响应。)
5.1.3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完成包件响应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以PDF版为准)。如有问题可咨询本次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
5.2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按包件收取入围供应商成交服务费1万元,由入围供应商分摊,该费用由投标人报价时予以考虑。入围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在框架协议签订前缴纳。
入围供应商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缴纳成交服务费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成交服务费,汇款单位名称与入围供应商名称须完全一致。
6.1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在线上传,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5 时 10 分(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须于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报价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注:为保证投标文件顺利上传,建议投标人提前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6.2投标人应对上传平台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如出现错传、漏传或下载后无法打开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同时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3本次招标仅接收已响应并已经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投标人被评为2023年度中铁四局集团优质供应商,提供申请(含证明资料)可免交本次投标保证金。
7.1开标时间: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5 时 10 分(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平台:本次招标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
7.3开标方式:在开标规定的时间,投标人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入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开标工作人员执行“开标”操作后,投标报价自动解锁,投标人可在线查看包件所有报价。唱标结束后投标人需完成在线签字确认手续,未签字视为同意开标结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
7.4届时请投标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9.招标人信息
9.1 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支青 联系电话:18720070902
9.2 项目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
联系人:熊楷 联系电话:18679120009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站前东路199号
9.3 招标工作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51-82574808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 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数量 |
招标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GCZGJ-01 |
吨 |
800 |
中铁四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5000吨(含)以上的生产能力,制造地、生产线、原材料、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环保等政策的相关规定,达到国家最新相关标准规范,生产厂应配备至少2台角钢加工生产线、2台角钢弯弧机、2台渗锌炉等生产设备,并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实物照片、发票)。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2022 年、2023 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1份(必须为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检测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同时提供202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钢板、角钢、钢管、钢筋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各2份。 5.供货业绩: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同类产品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及对应供货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招标人列入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 7.其他:生产厂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提供相关组织供应方案及措施。本次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
4 |
注:1.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包件内数量不作为实际供应依据,仅针对投标人报价及评标需要,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投标保函的形式缴纳。
序号 |
物资 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数量 |
招标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2 |
GGS-01 |
吨 |
1550 |
中铁四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5000吨(含)以上的生产能力,制造地、生产线、原材料、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环保等政策的相关规定,达到国家最新相关标准规范,生产厂应配备至少1台压焊机、5台电焊机、1台大型钢板切割设备、1台麻花杆扭杆机等生产设备,并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实物照片、发票)。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2022 年、 2023 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1份(必须为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检测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同时提供202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扁钢、麻花钢的质量证明文件各于2份。 5.供货业绩: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同类产品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及对应供货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招标人列入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 7.其他:生产厂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提供相关组织供应方案及措施。本次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
4 |
注:1.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包件内数量不作为实际供应依据,仅针对投标人报价及评标需要,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投标保函的形式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