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混凝土搅拌车竞争性谈判租赁(第二次)项目公告
1.租赁条件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混凝土搅拌车设备租赁竞争性谈判文件已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承租人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租赁条件,现对该混凝土搅拌车进行竞争性谈判租赁。
2.项目概况与租赁范围及质量要求
2.1 项目概况: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根据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南绕城项目工程生产需要,决定租赁混凝土搅拌车一批。租赁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租赁,共两个使用地点,地点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兴隆街道白土岗村向西100米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建设分公司,地点二:山东省济南市桃李春风内望岳路西侧。
2.2租赁范围
本次要求租赁的设备质量性能可靠,符合国家最新技术要求,出租方提供与工作相关的一切服务;
本次租赁共划分为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报价时请参照下表报价):
包件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运输距离(km) |
使用地点 |
备注 |
1 |
混凝土搅拌车 |
12立方及以上 |
立方米 |
150000 |
0-16 |
地点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兴隆街道白土岗村向西100米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建设分公司拌合站,地点二:山东省济南市桃李春风内望岳路西侧南绕城项目拌合站。
|
用于项目混凝土运输 |
150000 |
16-28 |
||||||
70000 |
28-35 |
(1)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现场实际接收的成品料数量为准。
(2)报价清单拟成交价的综合单价或合计金额,应是满足租赁方要求并完成相应服务的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租赁费、燃油费、维修费、保养费、进出场费、装卸费、检验费、承兑贴息费、路政交警协调费、道路安全及违章、餐费(按照承租方办公室收费标准)、保险费或其他约定的报价费用等一切。
(3)报价人需具备不低于12辆混凝土搅拌车(出场日期2018年1月1日之后),罐体方量12立方及以上,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禁止疲劳驾驶工作且满足本公司生产需求。
(4)结算时以现场实际接收的成品料数量进行结算。
(5)不限济南本地车辆(车牌)。
(6)混凝土搅拌车环保、环评、及运输风险均由出租方负责。
(7)报价人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1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1资格要求:
3.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人需具备不低于12辆混凝土搅拌车(出场日期2018年1月1日之后),罐体方量12立方及以上,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禁止疲劳驾驶工作且满足本公司生产需求。
3.1.3 财务要求:需提供近2年(2022-至今)的纳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
3.1.4业绩要求:无
3.1.5报价人及报价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两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如成立时间不足2年,以成立日期至今为准)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两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如成立时间不足2年,以成立日期至今为准)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 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2 本次租赁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01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点击山东高速招标租赁平台(http://zbcg.sdhsg.com/),选择“投标人登录”入口登录;未注册的投标人人请点击“投标人登录”入口先进行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企业信息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投标人登录后在【项目实施管理】中查询项目,点击“我要参与”选择参与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立即参与”,然后从【项目管理】—【我的项目】中选择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报名】,按照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包括文件费的缴纳凭证),提交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即可联系承租人获取租赁文件,租赁联系人:焦思明 联系电话:13156998013)
4.2获取方式
报名成功后请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以及购买租赁文件费用回执单扫描或复印件(附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1654263402@qq.com),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电话联系承租人(焦思明:13156998013)领取电子版租赁文件。
购买租赁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租赁文件费用转入承租人指定的对公账户,租赁文件售后不退,只提供收款收据。(承租人只接受公对公账户转账支付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请按下面账户信息汇款(文件款和报价保证金回执单均需备注竞争性谈判项目内容(桥隧工程公司混凝土搅拌车竞争性谈判租赁(第二次))及包件号)
领取租赁文件后请于2024年11月06日17:00 时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是否参与报价并附保证金电子回单。
收款单位: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济南玉函支行
账 号:817972801421004057
4.3租赁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5.竞谈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报价会上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07日09时00分。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7日09时30分。
纸质版与电子版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具体会议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环湖南路东平坊公交站东200米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绕城高速港沟立交至殷家林枢纽段改扩建工程施工二标项目经理部)
5.2 逾期因任何原因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承租人都将不予受理。
5.3承租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租赁。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租赁公告在阳光租赁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及山东高速招标租赁平台同时发布。
7.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部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
电 话:0531-68906113
邮政编码:250014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
联 系 人: 焦思明
联系电话:13156998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