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总-板房及钢结构大棚-2024-01(协议)
1. 招标条件
中交三公局工程总承包分公司拟为本公司2025年度承接项目组织活动板房、箱式房、轻钢结构房、钢结构大棚框架招标工作,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国交建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和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决定对2025年度承接项目所需活动板房、大棚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公司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公司概况: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隶属于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大型国有施工企业——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本部位于北京。公司业务涵盖了公路、桥梁、隧道、房建、河道治理、环境整治及包括轨道交通和管廊在内的市政公用工程等众多领域,年施工能力达60亿元,七次被评为全局最佳效益单位。
公司现有员工1000余人,中初级及以上职称472人,一级建造师65人。公司大力推行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建设。实现了OA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系统、综合项目管理系统及档案系统的信息化管理,推进了BIM技术在重点项目的深度应用。公司高度重视品牌塑造,通过提供优质产品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形象,多次在全国各省获得AA级信用评价。
2.2 本次招标采购范围(不分包件):
1、活动板房
2、箱式房屋
3、轻钢结构房屋(用于项目办公、员工住宿)
4、普通钢筋大棚、料仓大棚(用于钢筋加工生产、仓储砂石料)
5、钢结构钢筋大棚(用于钢筋加工生产,包括行车梁)
6、拌合站全封闭
2.3本次对总承包公司所属各项目活动板房、箱式房、轻钢结构房、钢结构大棚框架协议供应商进行入围招标,供货地点为项目实际需求位置,供货范围为全国,以上招标物资要求抗风等级为8级,屋顶(拱顶)雪荷载≥20公分(按实测降雪厚度计算),(3年内因8级风或降雪厚度20公分及以内造成损坏由乙方免费维修)。
各投标参选人参与本次入围活动,表示已充分接受采购人对地区位置、规格型号及采购数量、质量要求、回收要求的所有约定;且已足够了解各项风险和义务,承诺依据采购入围文件约定的定价机制执行具体工程施工项目的供应,履行供应商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可提供盖章的扫描件或者复印件;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施工技术及供应要求。
3.1.3 财务能力要求: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有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务状况(履约良好的证明资料和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能力,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未处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钢结构厂家需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1.5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良好的供货经验与业绩,提供三年内彩钢大棚、活动板房、箱式房屋、钢结构大棚业绩。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
3.2.1 投标人以确保其提供的各种资料的真实性,必须在投标报价、商务技术资料、各种承诺、方案等相关文件、资料上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3.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3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5日16:00时至2024年10月3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三公局总承包公司板房大棚集采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251620108@q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标书款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000494-01
4.4供应商参与: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6:00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 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三公局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地区四会深沟村凌科商务花园
采购文件发售人员:王佳晨 联系电话:13920275606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业务对接(公司):
公司联系人:赵占国 联系电话:18230020333
2024 年 10 月
物资明细表
本次活动板房采购招标不分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表1 “物资投标报价表”。
投标报价方式:
框架单价(含税)=材料出厂单价+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落地价-回收价
框架单价包含产品单价、运费、装卸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检验费、成品检测费、设备折旧费、库存及转运费、安装费、损耗、安全及保险费、管理费、利润、市场风险、设计费、出具计算书、图纸、包通过验收、安装过程中使用发电机及其用油等所有明示和暗示费用;减去承诺的回收价作为最终协议价,回收期限暂定安装完毕后3年内,超出3年的仍按照协议价执行。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变动。
进一步说明:“物资投标报价表”中对于材质、型号做了具体要求,是为了各投标单位能统一标准公平竞价,本次招标结束后,公司与入围单位签订2025年年度框架协议。后在执行框架协议过程中,各项目会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起草询价(竞谈)文件,做详细要求,届时各入围单位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进行竞价,但不可超出框架协议价。
入围单位中标某项目后,特别约定如下:临建设施安装完成后,甲方按招标文件内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配置清单、设计图纸,当地临时设施建设要求、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等作为验收的依据,验收时需提供有设计资质单位盖章的设计文件,计算书作为归档资料一并提交方能验收,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技术要求:
1.1活动房屋荷载要求必须符合GB 50068-2018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
1.2活动房屋荷载要求必须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要求;
1.3彩钢夹芯板填充材料必须符合GB 50222-201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A 级标准同时应符合《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GB/T 5464-2010)(ISO 1182:2002)》的要求;
1.4结构的所用钢材和钢板应符合GB/T 700-2006《碳素结构钢》、GB/T 1591-2008《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701-2008《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GB/T 706-2008《热轧型钢》、GB/T 6725-2008《冷弯型钢》、 GB/T 13793-2008《直缝电焊钢管》、YB/T4159—2007《热轧花纹钢板和钢带》等相关规定;
1.5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符合JGJ/T188-2009标准;
1.6箱型轻钢结构房屋满足GB/T37260.1-2018标准;
1.7主要性能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国家颁布执行的最新标准及相关引用标准执行。
2、验收方式:以甲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3、结算周期:;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当月办理结算
4、支付周期: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9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70%,120个工作日内支付97%,余款 3%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质保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货款以网银转账支付;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若甲方因业主计量款滞后导致对下支付滞后,乙方应预计支持及理解。
5、入围单位与三公局总承包公司所属各项目实际采购时,应接受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