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公告
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
锥标、水马原材料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锥标、水马原材料竞争性谈判采购已由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批准,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锥标、水马原材料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标牌车间锥标、水马生产需要,拟采购普通填充母料205吨,优质填充母料30吨,低压聚乙烯55吨,色母粒11吨,EVA 26吨,天然橡胶47吨,再生橡胶205吨,锥标套150000个,供货地点为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分为2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包件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一 |
普通填充母料 |
粉末状,碳酸钙≥98% |
吨 |
205 |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 |
|
优质填充母料 |
粉末状,碳酸钙80%≤x≤98% |
吨 |
30 |
|||
低压聚乙烯 |
中空吹塑料 |
吨 |
55 |
|||
色母粒 |
红色 |
吨 |
11 |
|||
二 |
EVA |
适用于EVA锥标 |
吨 |
26 |
||
天然橡胶 |
适用于橡胶锥标及底座 |
吨 |
47 |
|||
再生橡胶 |
适用于橡胶锥标及底座 |
吨 |
205 |
|||
锥标套 |
90cm,工程级,山东高速logo |
个 |
150000 |
注:(1)本表所列采购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到货并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2)供货期:2024年10月至2025年10月。
(3)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2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2.3 质量要求
本次采购货物需符合《锥形交通路标》(JT/T 595-2004)、《交通锥》(GB/T 24720-2009)、《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物体色的测量方法》(GB/T 3979-2008)、《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71-202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的要求及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指标,质量及性能合格、稳定,生产厂家提供供货、运输、质保及售后等服务。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信誉良好。
3.1.2业绩要求:
包件一:报价人需满足低压聚乙烯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今)年均销售业绩50吨以上,填充母料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今)年均销售业绩200吨以上(以签订时间为准,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等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包件二:报价人需满足再生橡胶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今)年均销售业绩200吨以上(以签订时间为准,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等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3.1.3信用要求:
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3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3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
(1)确定采购结果后,报价人需在10日内具备满足项目需求的供货能力,不得以原材料短缺等原因拒绝供货。
(2)本次采购包件一拟选定2家供应商,包件二拟选定2家供应商。按不含税总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名。以排名第一的报价为成交价与各供应商签订合同,推荐成交的单位按排名顺延。各报价单位自愿选择是否接受,如不接受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报多家成交供应商的合同签订数量原则上由使用人按照平均比例签订,实际进料顺序遵循使用人通知,如因供应商自身价格原因、质量原因、试验室及监理检测等原因无法完成合同的,采购人将出具书面文件通知其停止供货,并将其合同额剩余量分由其他供应商供货,并签订相应合同。具体结算按照实际发生交易量进行结算。报价单位确定成交后,根据工程实际需要,采购人有权对各供应商供货范围进行划分,各供应商不得有异议,全权服从采购人的划分安排。并服从调度。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 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 2024-10-17 9:00:00 到 2024-10-19 17:00:00
4.2 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4-10-19 17:00:00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4.3 获取方式
报名成功后请于2024年10月19日17:00:00 前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质资料、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回执单(附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yhgslhjajl@163.com),电话联系采购人(孙向阳:17663719610)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9日17:00:00,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必须由报价人的公司账户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或非报价人公司账户的汇款。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提供收款收据。
收款单位: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汇苑支行
账 号:3705 0161 2202 0000 0065
4.4 采购文件每包件售价 100 元/套,(汇款时请报价人注明:锥标、水马原材料采购文件购买费用)。
4.5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在线报名2个包件,购买1份采购文件即可。多于以上数量的采购人不予认定,文件费不予清退。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报价会上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9时00分。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9时30分。
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山东省济南市二环西路北延长线99号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5家/包件时,重新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及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7.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东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山街道经十路14677号
电 话:0531-68906902
邮政编码:250014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二环西路北延长线99号
联 系 人:王德超15554177751、孙向阳17663719610
电子邮箱:yhgslhjajl@163.com
项目联系人:王德超15554177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