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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锂电池负极产线主设备采购

   日期:2024-09-23     浏览:0    评论:0    
核心提示:山西某司锂电池负极产线主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1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方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某司锂电池负极产线主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方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招标代理单位为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电商),标的物为山西某司锂电池负极产线主设备采购项目所需材料及安装服务,根据中交集团相关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进行公开招标。通过本次招标将确定山西某司锂电池负极产线主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在确认供应后与采购方结算。本次招标编号为FA00000110447。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供货区域由采购方指定地点。

1.3招标明细

本次招标标的物为主设备。下述数量均为预计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数量变动给投标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具体物资需求时间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求而定,投标人应予以理解并接受。本次报价为非防爆要求报价,如后续变更防爆要求,需重新进行报价。投标人应根据需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次招标设置拦标价,含税价:7469.69万元、不含税价:6610.34万元、税率13%。超过拦标价的报价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否决。

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清单。

1.4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1.5本项目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开始。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的质量体系认证;

2.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至2023年度),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所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3投标人应具备完成同类项目的经验,必须提供近3年(2021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的要求:1、合同文件或框架协议(应为已执行并验收);2、提供的设备采购类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5975.75万元;3、能够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清单页、总金额页、双方盖章页);4、经业主方盖章或签字的供货验收证明(如:送货单、履约证明等)或该合同的收款凭证或对应发票等(以证明该合同真实有效并已履约供应)(所有业绩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2.4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详见附件1招标清单内标*号项)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证明、售后服务承诺函,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产品销售授权书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仓储体系和物资储备,在山西具有仓储能力并提供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以是房产证、租赁合同、仓储合作合同,房产证内的所有方、租赁合同内的承租方、仓储合作合同的合作方应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合同、仓储合作合同的起始日应早于2024年1月1日,且租期或合作期不少于2年)。所投产品(详见附件1招标清单内标*号项)须具有完整知识产权、相关强制许可证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测试报告。

2.5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供货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并针对本次招标制定完善的合作方案,具备按照订单要求和响应时效,将订单物资运抵指定地点的能力,投标人应对供应、运输、售后等环节提供明确、可行的实施方案。

2.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失信记录、与本次招标业务类似的行政处罚记录及刑事犯罪。(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内与投标人相关的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网址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内以投标人或投标人企业高管为诉讼当事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并截图证明,网址为http://wenshu.court.gov.cn)。

2.7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

2.8不同的报价人之间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如:单位负责人或企业高管或股东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上下级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报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所有投标将按照评标办法予以否决。

2.9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

2.10本项目不接受在中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内的企业,也不接受近两年内在与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出现不良行为的企业投标。

2.11本项目不受理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即在评标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将无法参与投标。资格预审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9日,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

4、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需要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s://ec.ccccltd.cn/)完成免费注册(注册时至少需要提供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最近一年的财审报告、主营业务的业绩证明和项目相关资质证书),申请时选择推荐单位注册(推荐单位请选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完成后凭登录帐号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将向全社会公开发出招标公告。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购买标书后方可进行投标,购买标书的步骤如下:

5.1.1未在供应链系统上进行过注册的投标人,需进行注册申请,申请时选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推荐单位,并在注册理由注明参与山西某司锂电池负极产线主设备采购项目。注册过程中,需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凭登录账号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1.2本次招标前已经完成注册但所属单位非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需向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起合作意向申请,合作意向申请理由请填写参与山西某司锂电池负极产线主设备采购项目。经审核通过后可参与项目投标。

5.1.3在供应链系统上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确认参与投标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11时)的单位,可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可通过企业账户电汇标书费(不接受个人汇款或第三方代缴),并将电汇回单发送给招标联系人。

5.2标书获取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线上招标,投标人线上购买标书,标书费用到账后,可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标书。

标书费:500元整,支付方式为电汇。

标书费收取账户

户名: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账号:351015560010595866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购买标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15时

备注: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须在备注栏处注明招标编号及标书购置费,汇款后及时通知招标联系人。

纸质标书获取:本次招标采用电子线上招标,不提供纸质档标书。

5.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15时。

6、投标保证金

6.1已购买标书单位请于2024年10月21日9: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万元。具体缴纳方式请参照以下信息。

户名: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账号:351015560010595866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6.2本账户只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注:投标人转账时务必备注“招标编号”)。

6.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6.4为扶持企业发展,减少投标人资金占用,本次招标支持以投标电子保函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所有投标人可于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1天前(2024年10月20日12时,节假日对应前移)在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购买电子保函,购买投标电子保函请注意如下事项:

6.4.1本次购买投标电子保函为银行保函。

6.4.2投标电子保函开立成功/失败反馈时间为一个工作日内,各投标人需提前购买保函,若因保函开立不及时影响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4.3投标电子保函一经开出不可撤回,最晚到期日截至自动注销。

6.4.4购买投标电子保函需支付投标保证金金额的0.8%作为手续费(单笔保函最低收费600元人民币,不满足600元人民币的按600元人民币收费)。

6.4.5电子保函手续费发票,需联系电子保函联系人开具。

6.4.6电子保函开具方式详情请见招标文件附件2《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6.5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不予退还投标人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起至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日止期间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提供虚假的材料或围标串标谋取中标的;

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招标书要求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4.违反廉政承诺内容的;

5.发生其他违规行为的。

7、质量保证金

项目验收后,中标人给招标人开具合同总价3%的质量保证金保函,凭此保函,招标人支付中标人至合同总价100%。自验收之日起,设备正常运行12个月,招标人确认生产线设备符合技术协议要求,运行正常,质保保函自动解除,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买卖义务履行完成。

8、投标文件递交

8.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投标的方式进行: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9:30时;线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并进行线上报价;投标文件应分为商务技术文件(PDF盖章版和word版)和报价文件(物资投标报价表,PDF盖章版和EXCEL版),PDF版应为彩色扫描件,可压缩(确保清晰,压缩包的大小限制不超过30M,超过可分包压缩),压缩时选择分卷压缩,解压后应为一份连续不间断的PDF文件

8.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及评标时间

9.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9:30。

9.2开标方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开标。

9.3评标时间:开标后当日开始评标工作,评标完成后招标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9.4公示:评标完成后,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结束后,确定中标人。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s://ec.ccccltd.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373号软件园三期A05-7F

招标代理联系人:时俊卿15927253534 曾文星13419616221

电子保函联系人:杨佳楠 18571580069

投标联系邮箱:shijunqing@ccccltd.cn

 

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3日

 

联系信息: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373号软件园三期A05-7F

邮    编:                                            

联 系 人:时俊卿  曾文星 

电    话:15927253534    1341961622                  

传    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账    号:35101556001059586666

  

  

 2024  9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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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设备

单一税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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