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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驻马店市沥青采购

   日期:2024-09-20     浏览:0    评论:0    
核心提示:中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西平城建项目沥青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QJ2024-096)1.招标条件本项目中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
 

中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西平城建项目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QJ2024-096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西平城建项目已由西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平中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沥青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西平县道路新建工程含4条道路,道路全长32.8km。东环路(金凤路-柏苑大道)7.15km、西漯路(柏苑大道—西漯分界线)12.59km、北大街(西平大道—西生态园)3.63km、国道107线谭店乡及西平县城区段9.43km,配套施工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计 1 个包件,具体物资品种、包件划分和计划交货期等内容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资格条件详见附表2。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须是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会员(www.crecgec.com),进入“供应商平台二期”对本次招标拟投物资进行“响应”,在线填写联系人信息。(供应商响应后,招标人才能在“查看供应商”中查看到该供应商状态)。

4.2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线下购买,招标人收到资料经核实后,投标人现场领取招标文件。不具备现场购买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

4.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各包件售价(详见附表1),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全称:中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西平城建项目经理部

账号:2011010192700210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联行号: 103100000018

汇款单须注明:西平城建沥青标书款+包件号

汇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提供标书款收据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

4.4潜在投标人在完成上述操作流程后:请于2024年9月24日12:00前将投标申请表(附表3)、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标书汇款单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电子邮件874386401@qq.com

4.5招标人不统一安排工地现场考察,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查工地,具体地点路线可与项目部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9时30分。

说明:本次采购,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电脑登录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开标大厅”查看线上开标记录,并及时用手机微信扫码横屏签字确认,如未在开标后进行手机微信扫码横屏签字确认的,视为报价无异议。

5.2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在线电子开、评标的方式进行,招标人不再组织现场开标,投标人要在投标文件上传交时间截止前把投标文件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平台上传:网上报价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上午9时30分前。

5.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或报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或投标保函。

5.4.1中铁七局采购交易中心设定专用保证金帐户,保证金缴纳以开标1个工作日前的账户到账信息为准。请汇款时仔细核准银行账户信息,以免延误投标。

全称:中铁七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账号:3719052919101022024096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

备注:西平城建项目保证金+包件号

5.4.2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原件必须于开标前3天递交至招标人,保函应附网上查证说明,否则,按无效保函界定、论处

递交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中铁七局西平城建项目部。

注意:1.投标保函联系招标人现场递交或邮寄。

2.银行保函退还时为防止意外需要投标单位派人领取。

3.投标保证金将按投标人的汇款账户原路退回。

4.保证金联系人徐工、电话0371-67727426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①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②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③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crsg.cn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中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茅店山西路2号

邮编:430074

联系人:杨夏睿

电话:18371777178

电子邮件:874386401@qq.com

7.2招标项目: 中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西平城建项目

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中铁七局西平城建项目部

联系人:申建清

电话:15997182798

 

 

2024年9月19日

 

附表1:                         采购物资包件划分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分部

标书费(元)

保证金(元)

1

LQ-01

沥青

2200

西平城建项目部

200

20000

2

脱色沥青

450

3

色粉

180

 


附表2:投标人资格条件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LQ-01

沥青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商须具备相应生产或经营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2023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注册不足一年的企业不做要求)。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具有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2022-2024年有供应过市政、公路等重点工程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一份,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厂家业绩证明;相关工程用户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7)其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生产厂家和其产品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同一生产厂家可以授权多个代理商,但代理商需要出具代理产品的授权委托书或其它代理证明如代理协议。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表3:投标申请表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

建设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子邮箱(必填)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1.申请投标物资包件:

 

 

2.其它说明:

1)我司已全面了解并响应招标公告采购事项及约定要求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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