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135水稳料运输、沥青料运输竞争性谈判租赁项目公告
1.租赁条件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水稳料、沥青料运输租赁竞争性谈判已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承租人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租赁条件,现对该批次水稳料、沥青料运输进行竞争性谈判租赁。
2.项目概况与租赁内容
2.1 项目概况: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根据庆云至章丘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三标段项目施工需要,确定租赁水稳料、沥青料运输。租赁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租赁,租赁地点是庆云至章丘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三标段项目施工现场。
2.2租赁范围
本次租赁要求设备安全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合格,符合承租方要求。
本次租赁共划分为 2 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地点 |
备注 |
1 |
水稳料运输 |
吨 |
170000 |
用于开创站水稳料、沥青料运输(小清河以北) |
开创站(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037县道山东开创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邹平分公司)距卸货便道入口(K76+800)33公里,便道入口以北卸货长度约6公里,便道入口以南卸货长度约4公里,总卸货长度K70+342-K80+736(约10公里)见下图(运输卸货路线中有一个互通) |
2 |
沥青料运输 |
吨 |
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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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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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租赁并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作业机械费、损耗费、燃油费、管理费、机械进出场费、转运费、临时设备费、水电费、安全文明管理费、地方关系协调费、路政检查协调费、作业配合费、成品半成品保护费、验收费、设备购置费、燃润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保险费、利润、税金、承兑贴息等一切费用。
- 租赁周期:2024年9月至2026年8月。
- 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2个,可成交包件数2个。
- 相关要求
(4.2)甲方只为乙方运输车司机提供宿舍及床,车辆由乙方自行管理和调度,但必须服从甲方水稳站、沥青站管理人员的指令及安排,若是发生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水稳站、沥青站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管理的现象,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每人每次2000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运费结算款中扣除。乙方的车辆燃油、驾驶员及管理人员工资及餐费、车辆维修保养及年检保险费用、运输过程中的交通运输安全责任及与环保、交警、城管等部门的协调工作等,及其他一切未提及的与乙方承运甲方沥青混合料运输相关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因为乙方自身以及其他乙方原因造成运输材料或货物不能使用,乙方须按照同规格水稳、沥青同期市场价格赔偿甲方损失,同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该损失在支付乙方运输费中直接扣除。
(4.3)沥青运输车辆应有自动或推拉覆盖。
(4.4)在当天沥青摊铺工作结束时,剩余沥青混合料运回沥青站的费用按100元/车结算,现场施工技术员当场开具机械派工单。
(4.5)如果在摊铺工作中,由各种原因(原因包括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检查等)造成摊铺工作停止,需运输车辆载重原路返回,现场施工技术员当场开具机械派工单。
(4.6)要求乙方必须提供能有效满足甲方现场施工需要的混合料运输车数量,如果甲方根据施工需要对乙方提出增加混合料运输车数量的要求,乙方不得拒绝,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第一时间增加车辆。乙方在接到甲方关于增加车辆的通知后3天内车辆必须到位,若是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位,则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运费结算款中扣除。
3.资格要求(包件1、包件2)
3.1 本次租赁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报价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
3.1.3 财务要求:
报价人提供2022年1月-截止竞谈前最近一期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公司成立时间2022.1.1之后的可提供公司自成立以来开始办理业务区间的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
3.1.4 业绩要求:
无
3.1.5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在最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报价单位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价单位相关搜索截图或扫描件);
(5)在最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报价单位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报价单位、法人相关搜索截图或扫描件)。
(6) 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2 本次租赁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通过企查查( https://www.qcc.com/),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报价单位提供天眼查报价单位相关搜索截图或扫描件)。
4.租赁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从2024年9月20日09时00分到2024年9月22日16时00分。
4.2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9月22日16时00分前点击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sdhsg.com/),选择“投标人登录”入口登录;未注册的投标人请点击“投标人登录”入口先进行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企业信息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投标人登录后在【项目实施管理】中查询项目,点击“我要参与”选择参与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立即参与”,然后从【项目管理】—【我的项目】中选择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报名】。
4.3获取方式: 按照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文件费的缴纳凭证),提交审核,再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天眼查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截图、完税证明/无欠税证明、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等审查资料以及文件费的缴纳凭证发送至指定邮箱(所有文件合并一个PDF)(邮件正文写报价单位名称、资料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参与包件号)(采购人邮箱523567534@qq.com)进行审查,提交后电话联系承租人(秦雅楠 13546015792)领取电子版租赁文件。
购买租赁文件费只接受公户对公户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到账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22日16时00分)。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租赁文件费用转入承租人指定的对公账户,租赁文件售后不退,提供收款收据或开具发票。
户名: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176 9200 1421 0006 45
开户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邹平支行
4.4 租赁文件售价200元/套(汇款时请报价人注明报价项目简称、包件号,例:xx公司(报名单位简称):铁路工程公司庆章项目水稳料、沥青料运输租赁竞谈文件费)。
4.5补充内容
1.报价保证金缴纳后缴纳回执或保证金保函发送采购人邮箱(523567534@qq.com),使用银行保函的报价单位竞谈当天携带保函原件到竞谈现场,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保证金保函交由采购人保管。 成交单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为电汇)缴纳完成采购方同时将报价保证金保函归还成交单位(履约保证金金额=报价保证金金额)。 报价单位需提供银行保函查询网址及步骤,发送保证金保函时一并附到邮件正文处。报价单位应保证保函时效性。 2.注意完税证明提供是一个区间,该区间内的所有完税证明均需提供 3.报名单位必须系统报名成功、邮箱发送审查资料、电话联系采购人三步均需完成。 4.报名两个包件的单位特别注意需要在系统上两个包件都点击报名,缴纳一份200元即可。
5.报价文件的递交(现场递交)
5.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报价会上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8时30 分,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9时00分。
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台子镇庆章项目部。
5.2逾期因任何原因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承租人都将不予受理。
5.3承租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已按规定缴纳报价保证金)包件1、包件2每包件不少于3家,若低于3家重新组织租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和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承租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
联 系 人:秦雅楠
联系电话:13546015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