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大港港区 10 万吨级航道提升工程施工(一标段)警戒船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大港港区 10 万吨级航道提升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人为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警戒船租赁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天津港大港港区10万吨级航道提升工程施工(一标段),位于天津港大港港区主航道北侧,地理坐标:东经 117°42.34′,北纬 38°45.07′。
采购内容及标的物要求:
采购标的警戒船租期暂定20个月具体进退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交付到天津港大港港区甲方指定地点,具体清单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船舶主要性能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交船地点 |
备注 |
1 |
警戒船 |
主机功率:大于200kw |
艘 |
1 |
天津港大港港区 |
警戒区域为招标方施工区 |
注:1、船龄需小于10年. 2、船舶供应商负责船舶维修保养。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及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9日09时至 2024年9月24日 0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29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联系信息: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
邮 编:
联 系 人: 李东
电 话: 13132500362
传 真:
电子邮件: 1223801755@qq.com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天津滨海分行营业部
账 号: 7546 0188 0003 03368
2024 年 9 月 19 日
附件列表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
暂无数据
物资信息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
1 |
工作艇 100-300kW |
警戒船 |
20 |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