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交通船及拖轮租赁招标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用交通船及拖轮各一条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上海临港新城东港区公用码头二期工程(水域部分)位于上海临港新城东港区一期工程西侧,已建芦潮港车客渡码头和上海电气重件码头之间。用海面积约55.8 万平方米。新建码头 1 座,码头长度 740m,码头前沿布置 2 个 7 万 GT 汽车滚装船泊位;码头后沿布置 1 个 2 万 GT 汽车滚装泊位和 2 个拖轮泊位;新建引桥 1 座,长约 968m,宽 18m。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交通船及辅助拖轮设备租赁招标规格、数量等详见附件一《设备租赁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船舶租赁合同范围内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其他条件:无。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2)财务能力要求:提供财务报表,有良好的资金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提供合格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包括船舶检验证书、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最低配员证书、起重性能曲线图,船舶技术参数表等);
(4)履约信用要求:近几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供应商于标书发售时间截止前通过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 http://ec.ccccltd.cn)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年9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完成报价的录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电子报价表,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递交时间为上传成功时间。当电子报价表与投标文件扫描件内容冲突时,以电子报价表数据为准。
5.2 逾期未上传或未全部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纸质投标文件寄出。
5.4投标文件递交种类:
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报价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下同)。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路建海上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单位:中交路建海上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2号楼1001室,邮编:201114
联系人:张立庆 联系电话:189249652798
招标监督机构:中交路建海上工程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