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高低压配电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四川交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拨付的工程计量款,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施工方案及招标方案已编制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施工专业分包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A区。占地面积69076.88m2,总建筑面积56933.08m2,建设内容包括: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3#生产车间、辅助用房、倒班房、地下车库、办公楼、超高纯材料研究院、进出口贸易中心。其中: 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辅助用房为地上1层,3#生产车间为地上2层,超高纯材料研究院为地上4层,地下-1层,进出口贸易中心为地上3层、办公楼设计为地上3层、地下-1层,倒班房为地上4层。
本次招标划为1 个标段,为高低压配电工程专业分包,工程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工程量为预估量且为明示或暗示的一切工程内容,以及文件中没有规定但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所有与工程相关的工作内容,工程量最终以现场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实体工程进行计量。
2.2技术标准:
2.2.1材料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材料进场时需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
2.2.2工程应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3招标范围与分段划分及工期:
招标范围: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合同段划分: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计划工期: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2.4工程质量:符合一次性验收达到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等级标准。
2.5安全目标:符合国家、省市级地方相关安全法规、管理规定的要求,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及死亡事故。
2.6环保水保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级地方有关环保、水保的要求,有效控制环境污染,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水保措施落实到位,满足环保要求。
2.7缺陷责任期:通过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为24 个月。
2.8保修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本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为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格协作方库》内单位或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包商库协作方资源库(“项目实时管控与成本预警平台”简称:PCWP,网址http://pcwp.scrbg.com),同时未被列入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不合格分包商库》及《黑名单库》。
3.1.2招标限价在2000万元以上分段还需要投标人在公司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数量未达到限制(信用评价AA级为5个,信用评价A级为4个,信用评价B级为3个,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不设限)。
3.1.3施工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二。
3.1.4财务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经济方面的亏损或违约行为。
3.1.5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管理和施工能力,人员数量详见本公告附表三。
3.1.6机械设备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四。
3.1.7信誉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ww.wenshu.court.gov.cn/)列明有影响项目执行的重大诉讼问题和经济纠纷的,不得参与投标。或“企查查https://www.qichacha.com/”等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有影响本项目执行的重大诉讼和经济合同纠纷,若存在相关问题,取消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附截图)。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3投标人允许参投分段数量及允许中标数量:每个投标人投标分段个数不超过1个,最多中标1 个分段,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人需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不低于相应段落中标价1%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人民币20000元 的投标保证金。无论投标人投几个分段,投标人只需缴纳一次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确保银行回执真实有效,提供虚假回执的投标无效。
6.信用奖励
6.1获得招标人2023年度A级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约定的80%缴纳,投标获优专业分段免面试同时享受信用加分。
6.2获得招标人2023年度AA级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约定的60%缴纳,投标获优专业分段免面试同时享受信用加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年 8 月 28 日至 2024 年 9 月 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网上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报名,标书购买银行转账回单时间需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和电子邮箱)、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标书购买银行转账回单盖公章的PDF版扫描件,以电子邮箱的形式发送至2447240078@qq.com即报名成功,投标人需在介绍信上注明拟参加的标段,报名成功后招标人通过电子邮箱(2447240078@qq.com)将招标文件参考资料电子版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邮箱。
(2)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分段(按分段收取),购买标书不接受现金,请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至以下标书购买费交纳指定账户:
户名: 四川交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 511511090013002554291
开户行: 交通银行成都武侯支行
转账时请备注“仁寿经开区高低压标书费”,由公司财务开具收据,不提供发票。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核对招标文件资格条件,本招标文件资料费一经缴纳将不退回。
(3)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crbg.com/)上自行查阅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9.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前往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A区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现场踏勘联系人: 吴先生 18227109890
9.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9 月9 日9 时20 分,投标人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80号金科双楠天都2栋8楼803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0.1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 日内,将中标结果在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crbg.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10.2投诉处理: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川交函[2017]29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3监督电话:028-85262025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交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80号金科双楠天都2栋13楼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28-85562801
招 标 人:四川交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 8 月28 日
附表一
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专业分包
合同段划分、工程规模、工期统计表
序号 |
标段名称 |
类别 |
施工内容 |
工期 |
备注 |
1 |
RSJK-8 |
专业分包 |
高低压配电工程施工范围内等全部相关内容及材料 |
45日历天 |
本次招标工程数量为暂定,最终工程量以现行计量计价规范、审计、业主、招标人确认的量为准(具体进场时间及各分项工程开工时间最终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附表二
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高低压配电工程专业分包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业绩基本要求
分段名称 |
特征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业绩基本要求 |
备注 |
RSJK-8 |
专业分包 |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
具备一个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至今)在建或已完工的变电工程、送电工程施工业绩其中一项 |
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为准 |
附表三
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高低压配电工程专业分包拟投入人员配置表(最低要求)
序号 |
人员 |
工作任务 |
人数/队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生产管理 |
1 |
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机电专业)及安全B类证书。(建安B证)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技术管理 |
1 |
具有工程师职称(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或二级建造师(机电专业) |
3 |
安全负责人 |
安全管理 |
1 |
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
注:
1、本表为主要人员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施工需要或招标人的要求增加相关人员(如八大员),其增加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如因投标人的原因(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更换上述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报请招标人批准,更换人员的资质不能低于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更换主要负责人的,对投标人按每人次处以5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经招标人同意的,对投标人按每人次处以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20万元人民币、安全负责人1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3、在岗农民工年龄不高于60周岁,从事高空、高危等特殊作业的工种在岗年龄不得高于55周岁。
4、相关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必须在岗,有特殊情况离岗必须向项目部请假并得到批准。
5、投标金额大于2000万及以上的,投标文件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不得同时在四川路桥其他项目任职。
附表四
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高低压配电工程专业分包
RSJK-8标段拟投入设备明细表(最低要求)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基本要求 |
每增加一台自有设备加分值 |
加分上限 |
备注 |
|
总数量 |
自有设备 |
|||||||
1 |
交流电焊机 |
/ |
台 |
2 |
||||
2 |
飞机钻 |
/ |
台 |
1 |
||||
3 |
切割机 |
/ |
台 |
1 |
||||
4 |
切管机 |
/ |
台 |
1 |
||||
5 |
汽车吊 |
/ |
台 |
1 |
||||
注:
1、因本项目环保要求及品质工程建设需要,若有项目业主、招标人需要增加装备的情况,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装备的增加,并投入使用。
2、本表中的总数量为承包人中标后向发包人承诺的投入最低设备要求,并以书面形式纳入合同附件。
3、所有自有设备购买年限均应在5年以内(发票时间2019年8月1日至今)。
4、自有设备需提供购买发票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5、若投标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功率、规格大于招标人要求的,视作满足基本条件及加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