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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邵阳市 交安工程 招标

   日期:2024-08-27     浏览:0    评论:0    
核心提示:永新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交安工程劳务合作工程招标公告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建设地点及劳务段落划分:在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境
 

永新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交安工程 劳务合作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及劳务段落划分:在 湖南 邵阳  新宁 县境内,本项目包括永新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K32 400-K47 130全线交安工程施工。各包件为暂定,具体工程概况如下:

交安1队:施工主要内容为波形护栏安装、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栏及其他位置护栏、道路交通标志、道路诱导设施等工作内容

交安2队:施工主要内容为隔离栅、防落网、防眩设施、声屏障等工作内容。

1.2招标范围:劳务段内施工图设计所含范围内的 见1.3 全部施工内容。

1.3劳务段落划分一览表:

序号

分段

名称

施工桩号

工程概况

计划工期

(天)

备注

1

交安1队

K32 400-K47 130

波形护栏安装、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栏及其他位置护栏、道路交通标志、道路诱导设施等工作内容

90

 

2

交安2队

K32 400-K47 130

隔离栅、防落网、防眩设施、声屏障等工作内容

90

 

1.4劳务合作内容:1.3 内所列工程项目 (包含但不限于清单上所列细目) 

2.投标人资格

2.1本次招标要求:

①资质: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资质及以上等级资质;

②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 200 万元;

③业绩:具有丰富的组织和管理施工经验和能力,并曾圆满地完成过与本工程劳务合作相类似的工程;近 5 年内完成类似工程不少于 1 个或完成类似工程项目累计合同金额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④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录入四川路桥工程施工协作方资源库。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一经发现,相关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2.4在四川路桥范围内,协作方承担的在建分包合同累计数量最大限制要求:

投标人在四川路桥范围内同时承担的在建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信用等级为AA级的个数累计不超过5个,A级的个数累计不超过4个,B级的个数累计不超过3个。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信用评价为AA、A级时,在公司范围内承担的在建协作合同数量不设限制。合同金额以主合同及所有补充合同的合计金额为准,当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的80%以上时,不再占用协作方在建合同数量指标。

以上个数均含本次招标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达到或超过累计数量限制的协作方的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或经过授权的委托人) 于 2024  8  28 日至 2024  9  3 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将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表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如有);

(6)公司介绍信(格式自拟,需列明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邮箱);

(7)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履历(1名项目负责人履历后附1个类似业绩、近3个月社保、身份证复印件;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履历后附1个类似业绩、近3个月社保、身份证复印件;1名安全员履历后附交(建)安C证或B 证、近3个月社保、身份证复印件)。

(8)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回单。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交于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三分公司招标采购中心1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增加面试环节,招标人对投标人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进行锁定,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3.2招标文件 (含图纸) 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费用必须从基本账户对公转入)

收据、开票请于开标后一个月内到四川路桥公路三分公司309室开具,逾期不再开具,开票需提供开票信息及银行转账回单发送至494728589@qq.com。

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缴至中国建设银行: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

账号:5100 1527 9080 5150 2730

账户名称: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三分公司

(转款请备注:永新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交安工程包件1/包件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9  6  上午10:00 时,递交地点: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三分公司招标采购中心105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后,对可能提出的涉及投标和合同的任何问题,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 2024  9  5 日)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同时将所提问题的电子文件发送至招标人的电子信箱内, 以便招标人及时予以答复。 电子信箱1428134696@qq.com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永新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安路-段49号105室

电话: 028-85827227 传真: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 开户帐号:5100152790805150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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