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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膨胀剂采购

   日期:2024-08-24     浏览:0    评论:0    
核心提示: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贵钢项目膨胀剂采购招标公告公告内容: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三公局2024.183-建-膨胀剂(贵钢)1. 招标条件
 公告标题:
中交三公局贵钢项目膨胀剂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三公局2024.183-建-膨胀剂(贵钢)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首钢贵钢棚改13-2地块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复合纤维抗裂膨胀剂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首钢贵钢棚改13-2地块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首钢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项目13-2号地块—住宅、幼儿园、车库及高位水池项目,规划建筑面积117315㎡。项目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鸟路东侧、贵钢二路南侧。

工程主要内容:住宅、车库工程总建筑面积约96052.43㎡(其中地下车库约27806.58㎡,地下三层,超高层住宅共2栋约68245.85㎡)。

2.2 招标内容: 复合纤维抗裂膨胀剂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备垫资能力,可接受票据支付付款。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备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人员、设备仪器、场地等)和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具有合理、可靠、可行的质量保证方案。

3.1.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需具有近三年内与此类物资合作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评且应资料齐全、业绩真实。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7 仅允许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和中交集团内部贸易企业参与。

3.1.8 投标单位应在本次招标开标前,将复合纤维抗裂膨胀剂样品送至项目部,并按推荐掺量与指定混凝土公司进行适配试验;在评标过程中,适配结果将作为评标依据,适配结果不合格或未参与适配的单位符合性检查不通过;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3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82316:00时至 20249216:00(北京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三公局首钢贵钢项目门窗物资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270024341@q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标书款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帐    号: 110060224018002574257

4.4供应商参与: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91216:0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 10000.00 元。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首钢贵钢项目膨胀剂物资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账    号: 01-10-000495-01(横线不可省略)

联系信息: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首钢贵钢棚改13-2地块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贵阳市南明区花鸟路东侧、贵钢二路南侧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

售标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10-81403472 

标书款凭证邮箱:270024341@qq.com(李女士)

 

公司联系人:关女士       联系电话:010-89656173

项目联系人: 杨运周       联系电话:18537023592

投标保证金凭证邮箱:2403047666@qq.com关女士

 

7.附表

 

7.附表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数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条件

交货期

单位

/

1

复合纤维抗裂膨胀剂

SY-T

600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首钢贵钢棚改13-2地块项目经理部                                                                                                                         工地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首钢贵钢棚改13-2地块项目经理部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数量以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20249月至本工程结束。

1.技术要求:

1.1质量等级:合格;

1.2混凝土膨胀剂中氧化镁含量应不大于5%,且氧化镁、碱含量按GB/T176进行;膨胀剂掺量应通过配合比试验确定,其中补偿收缩混凝士的膨胀剂掺量不宜大于12%,不宜小于6%、填充用膨胀混凝士的膨胀剂掺量不宜大于15%,不宜小于10%。出厂检验的细度、凝结时间、水中7d的限制膨胀率、7d的抗压强度均应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产品自包装日期起计算,在符合标准的包装、运输、贮存的条件下贮存期为180d,过期应重新进行物理性能检验。

1.3投标单位应在本次招标开标前,将复合纤维抗裂膨胀剂样品送至项目部,并按甲方推荐掺量与指定混凝土公司进行试验并出具各标号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

1.4复合纤维抗裂膨胀剂和混凝土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工程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或规范。

2.验收

2.1按批次供货,指定混凝土公司交货地点、时间及数量以甲方出具的发货通知单为准,甲方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QQ等方式将发货通知单发送至乙方;

2.2乙方按甲方要求将外加剂送至指定混凝土公司交货地点,并且有甲方指定收货人参与验收,对外加剂数量和质量进行签字确认;

2.3复合纤维抗裂膨胀剂在甲方交货地点进行过磅复核,磅差允许误差范围为:±1%,±1%以内按乙方出厂(库)数量为准, ±1%以外按交货地点现场过磅数量为准。如误差比较大可进行第三方确认,确认费用由乙方承担;

2.4乙方每次供应复合纤维抗裂膨胀剂的产品合格证原件、到货凭证必须清晰、齐全并且一致;乙方应提供复合纤维抗裂膨胀剂的检验、检测报告,以及保证产品质量的措施和方案;乙方需提供其他能证明产品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结算及支付手续:

1.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15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日至本月15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2.双方每月办理结算,每期结算办理完成后塔楼施工标准层四层、车库及幼儿园封顶付款至已结算金额60%,塔楼部分施工至标准层25层付款至8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付至97%;剩余3%结算款为质量保证金,扣除的质保金在合同终止质保期届满后一个月内,以网银转账、银行票据支付、供应链支付工具等方式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质保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甲方根据业主计量款到位情况统筹支付。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以业主支付甲方相应工程款为前提条件。若业主延期向甲方支付工程款,甲方也将无息推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承诺不因此向甲方索赔。

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6个月;(  )9个月;(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3.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附件列表
序号
附件名称
附件说明
操作
暂无数据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1
膨胀剂
具体规格型号以招标文件为准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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