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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罐车租赁

   日期:2024-08-14     浏览:0    评论:0    
核心提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舜都路桥公司010罐车租赁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公告1.采购条件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舜都路桥公司罐车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舜都路桥公司010罐车租赁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舜都路桥公司罐车租赁采购已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方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舜都路桥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罐车租赁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舜都路桥公司根据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工程施工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施工需要,拟租赁混凝土罐车一批。本次租赁的混凝土罐车要求技术指标稳定,服务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及技术要求,运输服务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 

2.2采购范围

本次租赁的混凝土罐车要求技术指标稳定,服务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及技术要求。

本次采购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包件一:

包件

报价项目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m³)

备注

1

罐车租赁

站内运输

30000

混凝土罐车以实际运输方量进行结算,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操作手费用、燃油费、设备维修费用、设备磨损费用、设备保险费用、承兑贴息费用、利润、设备进出场费用、及其他相关的费用,结算单价不再进行调整。使用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

罐车租赁

站外运输

90000

合计

 

120000

 

注:

(1)如税率发生变化时结算需以最新国家规定税率为依据,计算不含税金额作为最终价格。

(2)报价方报价前已熟知生产、运输、周边环境及道路运输所存在的危险源及所需相关手续资料。

(3)可参与包件数1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4)计量方式以甲方实际验收入库方量数为准。

(5)预计使用时间2024年7月至2026年3月。

(6)具体用途: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工程施工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工程施工。

1、混凝土场内运输约30000m³,用于场站内浇筑梁板、小构件。

2、混凝土场外运输约90000m³,用于现场施工。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报价人能提供近两年内相关纳税或无欠税证明文件。

(2)报价人需提供符合国家法规、证件齐全的混凝土罐车车辆,罐车排放标准为国五,运输方量达到12方及以上,设备出厂日期在7年内。罐车营运证、行驶证、车辆保险(全险)等齐全,收到甲方混凝土运输需求计划后,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保证混凝土运输到位。

(3)供应商报价时按照每1台罐车配1个操作手,保证每台罐车满足24小时施工作业的条件进行报价。

(4)乙方需提供罐车车主出具的有效的罐车挂靠租赁委托书,委托期间为2024年01月份至2025年11月份。罐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罐车营运证、行驶证、车辆保险(全险)等齐全。

(5)因乙方租赁罐车自身原因(例如:车辆套牌、车牌遮挡、罐车手续不全、罐车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等问题)导致罐车在运输途中被相关部门检查扣留,由乙方全部负责处理,我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及损失,若扣留期间造成混凝土无法使用及罐车罐体需要清理等情况,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我方在罐车月租设备租赁费用中扣除对应的混凝土材料费。罐车扣留期间,我方不记录罐车考勤并扣除缺勤期间对应的罐车租赁费用。

3.1.2财务要求:要求报价人近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纳税完税证明或者无欠税证明。

2、资质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

2.2报价人能提供近两年内相关纳税或无欠税证明文件。并同时确认罐车设备质量、数量及租赁时间满足竞争性谈判人的需要。

2.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

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2.5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2022年、2023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申请及成交原则:

资格后审

可报价的包件数 1 ;   

可成交的包件数 1 

4.竞谈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从2024年8月15日9时00分到2024年8月17日17时00分

4.2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8月17日17时0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sdhsg.com/),选择“投标人登录”入口登录;未注册的投标人请点击“投标人登录”入口先进行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企业信息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投标人登录后在【项目实施管理】中查询项目,点击“我要参与”选择参与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立即参与”,然后从【项目管理】—【我的项目】中选择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报名】,按照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包括文件费的缴纳凭证),提交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即可联系采购人获取采购文件,采购联系人:武明阳,电话:13562615663。

4.3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供应商请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以及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回执单扫描件(附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541911516@qq.com),电话联系采购人(武明阳13562615663),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公对公转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只提供收款收据。

账户名称: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2370028484205000011582

开户银行: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密州支行

4.4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套汇款时请报价人注明报价项目简称)。

4.5报名成功的供应方请于2024年8月17日17点前邮件通知采购方(联系人:武明阳,13562615663)是否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

5.文件的递交

5.1报价人在现场参加谈判会议需在2024年8月20日9点30分将报价文件邮寄至(或送至)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皇华镇位井子村东岭山东舜都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收件人:武明阳; 联系方式:13562615663。(请选择顺丰快递,其他快递将无法收到) 邮寄后请将邮寄单拍照发送至收件人邮箱并电话通知收件人,便于查询。在2024年8月20日9点30分在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皇华镇位井子村东岭山东舜都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谈判采购会,逾期因任何原因未送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都将不予受理。

5.2 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包件1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dhsg.com)、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sdhsg.com)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舜都路桥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位井子村东岭 

联 系 人: 刘立斌  武明阳

联系电话:15965043303   13562615663

电子邮箱:54191151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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